项目概况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1GDG15B23
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0-14)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式数字X线摄影系统:主要用于床旁X线摄影,可进行全胸、全腹、四肢、脊柱等各部位数字化X线摄影,要求定位方便快速、灵活准确。摄影资料可以即刻显示,并可以储存在大容量硬盘里,可以连接PACS网络或者直接打印图像。
合同履行期限: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1日 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须在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招标文件购买发票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也可在开标时领取。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5.本项目适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及《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3号)的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
联系方式:020-8650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20-83172166-852
客服微v信:


 注册
 登录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