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一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温泉花苑3号楼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G-TP-2020006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32通道)
合 同 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清单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1-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3 | 台 | 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00.00 | 3000 | 否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第一医院检验科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个月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正常使用12个月后支付余款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温泉花苑3号楼202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温泉花苑3号楼20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温泉花苑3号楼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0591-8830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温泉花苑3号楼202
联系方式:小刘059188366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18836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