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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将至,药店检查来了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保障节假日期间的药品质量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多地进行节前监督及检查工作。 北京药监局:维护市场安全,防疫“哨点”到位 9月16日,北京市药监局于发布《关于做好两节间药械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保障节假日期间的药品质量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多地进行节前监督及检查工作。


北京药监局:维护市场安全,防疫“哨点”到位


9月16日,北京市药监局于发布《关于做好两节间药械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强调,针对药品及其使用单位,在两节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的工作。各辖区单位需关注舆情,妥善应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及时消除药械市场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辖区两节期间药械市场安全。


单位在做好市场管理的同时,也要督促药店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做好人员进店测温、扫码、“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流行病学询问等工作,摸排发热线索,加强上报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排查信息。


同时,要保障两节期间市场防疫产品的供应。相关部门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详细准确掌握企业信息,提升全市的疫情防控保供能力,统筹做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防控品种的供应保障。防止两节期间因来京旅游人员增多等原因造成物资短缺。


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监管重点区域,药械经营企业应遵守“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在网上销售疫情防控产品,要按分类管理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药品,药学服务人员应在职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北京市相关单位将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青海省药监局:保障药品质量,严查药店规范


9月16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发文称,为保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在此前全省督导检查的基础上,近日对西宁市部分药品零售市场进行了明查暗访。



文件表示,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在节前针对老百姓敏感的“北京同仁堂西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宁慈坛国医馆”“青海恒慈国医馆”等药店的“甘草”、“白芷”、“当归”等6个品种7批次中药饮片进行了监督抽检,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有效。


此外,检查组先后对西宁市城北区青海新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国丰医药超市、青海省佳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青海众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众仁大药房等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四类药品”登记情况及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


对发现的店内阴凉区温控设施不完备,温控设备未启用,温度记录不真实;药店药品验收不规范,随意摆放待验药品;执业药师未在岗;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懈怠,退烧药、抗病毒药物等“四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药店现场整改,并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各地相继报告:节前药品检查,保障健康安全


9月14日,江西省药监局发文表示,该省药品检查员中心第二检查所在节前对辖区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以下简称“特药”)批发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



现场勘查了特药批发企业的采购、仓储、销售、安全等管理体系,对特药的来源渠道、储运方式、销售对象、报残损、销毁、监控和特药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也进行了查看。此外,还检查了芬太尼类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品种的购买方资质审核、出入库管理以及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异常超量采购等情况。


除此之外,安徽宿松县市场监管局也在开展“两节”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品、解热镇痛类、抗病毒类等为重点品种,对企业药品购进、储存养护、销售、明码标价等开展检查。


同时,对药店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店内消毒以及群众购买“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截至9月14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5家,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现场整改14家。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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