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4 20:22 |
国家基药 | 是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规 格 | 12ml |
产品用途 | 请见说明书 |
通用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适应症】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规格】8毫升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医保类别】甲
【编码】ZF0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