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9 01:19 |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小儿鹅口疮以及轻度烫火伤与创伤出血。 |
产品名称 | 桂林西瓜霜胶囊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 |
适应病症 | 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轻度烫火伤。 |
规 格 | 10s×1板×336盒/件;10s×2板×240盒/件 |
主要成分 | 西瓜霜、硼砂(煅)、黄芩、黄连、大黄、黄柏、山豆根、射干、青黛、浙贝母、无患子果(炭)、冰片、薄荷脑、甘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外用,取内容物适量,敷患处,一日数次。 |
性状剂型 | 胶囊剂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小儿鹅口疮以及轻度烫火伤与创伤出血。 |
补充说明 |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而辛凉。 【规 格】每粒装0.5克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本品宜饭后服用。 【贮 藏】密封。 【包 装】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用铝箔泡罩装。每小盒20粒。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3-B-3298-98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99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经销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桂林西瓜霜胶囊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轻度烫火伤。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轻度烫火伤。
【规格】每粒装0.5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外用,取内容物适量,敷患处,一日数次。
【禁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服;皮肤破溃处禁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服。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口腔内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应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ATC分类】A01A
【编码】ZF00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