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1-02-26 19:43 |
产品名称 | 山葛开胃口服液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河北, 山西, 辽宁, 江西, 新疆, 西藏, 黑龙江, 湖北, 广西, 甘肃 |
适用科室 | 儿科 |
适应病症 | 挑食厌食,消化不良,腹胀,口腔溃疡,头发 |
规 格 | 每支装10毫升 |
主要成分 | 山楂、葛根、玫瑰花。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6个月至3岁儿童,一次5毫升;3~6岁儿童,一次10毫升;6至12岁儿童,一次20毫升。 |
性状剂型 | 口服液 |
功能主治 | 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WS-5252(B-0252)-2002 |
经销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山葛开胃口服液
【适应症】
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功能主治】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6个月至3岁儿童,一次5毫升;3~6岁儿童,一次10毫升;6至12岁儿童,一次20毫升。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ATC分类】A15
【编码】ZF00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