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0-NK-H-173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医用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按所投产品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制造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销售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五)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方式: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2-27330119转8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联系方式:宋老师,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 022-2715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