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莲路4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CG-2020006
项目名称: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手持式双目视力筛选仪 | 套 | 1 |
| 2 | 全数字便携式B超 | 台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7、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至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莲路4号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莲路4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莲路4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的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解放北路114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52-831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顺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莲路4号3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2-8161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52-81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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