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胸痛中心急救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2021003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胸痛中心急救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胸痛中心急救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包含:胸痛急救电子病历系统;急救患者就医轨迹跟踪系统;生命体征信息传输系统;GPS定位与跟踪系统;急救质控系统;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移动协同救治服务端软件;移动协同救治工作站软件;配套硬件设备:时间自动跟踪器和患者时间标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系统及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则不需要提供。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2-2288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方式:联系人:范文波,联系电话:0752-227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文波
电 话: 0752-227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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