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包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P18.
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接受评标委员会的审查,若发现投标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对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评标办法中需要提供的加分材料等与资格证件列明清单一同递交,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自行核对证件材料与清单是否一致,并为此负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核对):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3、提供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合二为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代理商投报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打印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在资格后审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得分项)若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均按无效标处理。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