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项目--土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7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0255
项目编号:441581-2021-00255
项目名称: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项目--土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19,550.3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项目--土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9,550.3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19,550.39 | 1,919,550.3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项目--土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项目--土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 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段时间内(半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近段时间内(半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具备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1.6自2016年至今施工完成过至少1宗市政工程类业绩,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本工程建设单位将核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记入不良行为,在媒体上公告,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7鉴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挖掘机5台或以上)购置发票复印件。 1.8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0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1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新民大街
联系方式:1390268595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联系方式:0660-883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俊生
电话:0660-8832188
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8日
相关附件:谈判文件(定稿1).pdf 协议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