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企石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系统安装及职工饭堂厨房油烟废气治理设备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G-Q-2021034
项目名称:企石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系统安装及职工饭堂厨房油烟废气治理设备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完工期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企石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系统安装及职工饭堂厨房油烟废气治理设备更换项目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如不能按期完成,须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注:因医院病人晚上需要休息,夜间不能作业,安装时间为正常作息时间。 | ¥188,000.00元 | ¥182,36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如不能按期完成,须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注:因医院病人晚上需要休息,夜间不能作业,安装时间为正常作息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参考《拟投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考《资格文件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东路恒泰大厦4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东路恒泰大厦4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事宜:法定代表人到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到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2、已登记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企石医院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
联系方式:徐先生,0769-86661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联系方式:莫小姐,0769-2223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 话: 0769-2223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