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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疗器械 江西宜春市 798
  •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公告日期:2021-08-05 16:24
  •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间

-

剩余 : 长期有效

采购详情

项目概况

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2021-B07-011-1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宜春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陪护、照料、日常生活护理、陪护床(被)租赁等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拟投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5.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和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

注:供应商应对提交的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脱贫攻坚政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的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供应商信息的核查

1.磋商小组有权核查供应商磋商时提供的所有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磋商小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8.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方式:1.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6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采购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磋商。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4.磋商保证金:20000元;于2021年8月14日 17:00点前从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磋商。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院内陪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大业2021-B07-011-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项目要求

1

宜春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陪护、照料、日常生活护理、陪护床(被)租赁等服务内容

1项

二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二、磋商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磋商。

2.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磋商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磋商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磋商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向政府采购监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1年8月16日15:00(磋商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如违反合同约定条款,服务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件、用工纠纷、劳资纠纷、意外伤害、工伤等安全及责任事故,造成医院及他人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回。

五、响应文件投送时间及地点:

1.磋商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8月16日15:00分(北京时间)。

三、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四、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六、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宜春市锦绣大道106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吕群 电话:0795-35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柳怀东 电话:18970523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怀东

电 话:  1897052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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