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SB2022-009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方舱医院隔离病区、接诊区改造2476.75平方米(隔离床位、水电暖配套设施)、排污系统130立方米(含化粪池、二次投药监测设备)、消防水池400立方米、洗衣房及其他室内外管网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被委托人));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原件。
5、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原件;(5)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被委托人);(6)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7)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
联系方式:13649958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
联系方式:1570995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媛媛
电 话:157099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