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整理/颜色 一大批药品将撤网 1 1964个药或将撤网 昨日(5月20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撤销部分医药企业及相关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来源/赛柏蓝
▍整理/颜色
一大批药品将撤网
1
1964个药或将撤网
昨日(5月20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撤销部分医药企业及相关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和《陕西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陕交易三处〔2020〕35号)等文件要求,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月13日组织相关医药企业(含配送企业,下同)提交“承诺书”,截至5月17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
根据赛柏蓝梳理,其中尚未提交承诺书的药企有338家,尚未提交承诺书的医用耗材企业1626家,尚未提交承诺书企业涉及的药品多达561个,尚未提交承诺书企业涉及的医用耗材有5567个批次。
根据公示要求,上述医药企业及相关产品,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17:30仍未提交“承诺书”,将视为拒绝承诺守信经营。自6月1日起,除临床必需、无法替代外,拟注销该企业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机构的账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拟予以撤网处理。
2
多地发文督促提交承诺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陕西省此次大规模清理外,此前已有其他省份陆续发文提醒企业提交承诺书。
5月21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文提醒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目前,还有1767家生产企业未上传承诺书,939家药品经营(配送)企业未上传承诺书,1678家耗材生产企业未上传承诺书,9213家耗材经营(配送)企业未上传承诺书。
5月20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文提醒企业提交承诺书,截至5月19日,还有5229家企业尚未提交承诺书。
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发文提醒企业提交承诺书,截至5月17日,有1121家企业未递交承诺书,427家企业未递交合格承诺书企业名单。
而北京、西藏、浙江、黑龙江、湖北、吉林、天津、广东、山东等各省也陆续发出督促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
其实,对于这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国家医保局早在2019年就在筹备。2019年12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号)的通知,对药价管理工作提出多个意见,其中就提到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适时公开药品经营者的价格招采信息。
2020年12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签承诺书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2月底前,投标挂网企业书面承诺提交比例要达到80%以上,2021年3月底前,达到95%以上。对提交不及时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要及时提醒时限要求,告知有关影响,做好详细记录,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自2021年4月1日起,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应予撤网。
但是,从目前各省份印发通知的情况来看,达标率不容乐观。而在6月1日之前再不签署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药品将被撤网,无法再采购。
3
促进医药行业升级
其实,《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实质是让企业承诺:在生产销售各环节都没有失信行为。而企业在上传《承诺书》的同时,省级招采平台也可以收集企业和产品信息,为下一步器械集采做准备。
2020年底,国家组织首批冠脉支架集采,价格最高降幅近九成。今年2月底,国家医保局已基本确定第二批高值耗材的产品名录。
目前来看,还有很多企业没有签署信用承诺书,仍保持观望态度,抱有侥幸心理。
2020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药企在营销过程中给予回扣、违法避税、实施垄断、不正当价格、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信用行为将纳入评价范围。
根据指导意见,将采取企业报告和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医药企业价格招采失信信息库。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由此可见,行贿若超10万元或信用评定为“严重”,涉事产品将遭暂停挂网的处罚。而这一数字对于一些年销售超亿元的医药器械公司,根本微不足道。
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显然,督促企业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非针对个别企业,而是为了净化医药市场环境,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斩断带金销售链条,从而倒逼整个医药行业净化升级。
扫描下列二维码,获取陕西省尚未提交承诺书的企业名单
本文来源:赛柏蓝 作者:小编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
客服微v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