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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降为医师!官方再报通医院科研不端案例

8月19日,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发布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了10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及调查处理结果。 作者|小湘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点击上方头像关注“看医界”,每天都有料! 医学科研诚信问题正在迎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




8月19日,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发布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了10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及调查处理结果。



作者|小湘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点击上方头像关注“看医界”,每天都有料!


医学科研诚信问题正在迎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格的重视与监管。据《看医界》了解,两个月时间,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已经分两批通报了医学科研诚信案例。


8月19日,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发布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了10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及调查处理结果。



据了解,涉及的医院基本上为三甲医院,其中一起为论文数据及图片存在拼凑、篡改等造假情况;另外9起学术不端行为,均为论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涉及事件的医生均被处理。


就在6月8日,科教司通报了第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据悉,这一批次通报的案例中,大多为存在数据造假及图片造假行为。


主治医师被降级为医师


据了解,通报中有一位医生已晋升为主治医师,存在由他人代写代发科研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被降级为医师。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职工杜某超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存在购买实验数据、由他人代写代发科研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经协调,由杜某超现工作单位对杜某超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杜某超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五年,同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理(从主治医师降为医师)。


结合6月8日科教司的通报案例,也有一起建议主管部门取消涉事医生的主任医师资格的。


这一批通报的7起科研不端案例,涉及8家公立三级医院,共23名医生被通报。有一位来自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范某某。


据了解,医院对其处理意见为:诫勉谈话,院内通报批评;追回已发放论文奖励及文章版面费报销金额;责令当事人对涉事论文撤稿;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主任医师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取消五年内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和合作项目签订资格;取消其五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


专家建议:严厉打击论文买卖


据了解,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中,有9起涉及代写代投论文。


实际上,就在今年3月份,检察机关披露了一起“代写论文、代发期刊”的骗局,钟某某等11人诈骗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据悉,201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文化公司合法外衣为掩护,打着“代写医学论文,代发核心期刊”的名号,专门针对全国各地有评级晋升需求的医务人员实施诈骗,已核实被害人17名,诈骗金额30余万元。


论文买卖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此,2020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学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行为,斩断当前中介和杂志社串起来的灰色产业链。


他还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和征信系统严惩枪手公司、网站以及购买医学论文的医务人员,从全社会层面制裁约束这类不良现象。结合政府正在建立的全民征信系统,将有医学学术研究买卖的主体双方纳入征信体系之中;对于实质性通过雇用中介公司购买医学论文的医务人员和有严重造假行为的研究者,一旦发现,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纳入考核和评定指标。


另一方面,葛均波也建议,继续推进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医务人员采取分类管理的职称与薪酬制度。综合考虑其学历、工龄长短、临床能力以及教学科研获奖、大众科普等相关情况合理评价,破除“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防止他们迫于职称晋升、业绩提升等压力买论文。


附: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8月19日)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医院王晓贞为通讯作者,谢瑾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221inhibitsproliferationofpancreaticcancercellsviadownregulationofSOS3》”,经查,该项目没有完成实验,论文数据及图片存在拼凑、篡改等造假情况。邢台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1、对所有当事人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对所有当事人进行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对该论文已报销版面费、已获得的SCI论文奖励全数收回;


3、对已取得的2019年河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进行撤销;


4、暂停第一作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奖、职称晋升等活动五年,取消第一作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5、暂停通讯作者和课题组其他作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奖,职称晋升等活动一年。


二、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刘播同志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AstragalosideIVprotectsATDC5cellsfromlipopolysaccharide-causeddamagethroughregulatingmiR-203/MyD88”,经查,该论文系刘播同志通过他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且投稿前未告知其他作者,涉及不当署名,属论文造假、科研失信行为。吉林市中心医院给予刘播以下处分:取消四年内晋升职务职称,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资格。


三、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医院宋述清为通讯作者、宿鹏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RegulationofmTORbymiR-107tofacilitategliomacellapoptosisandtoenhancecisplatinsensitivity”,经查,系由第一作者宿鹏飞委托徐月月由中介代写代发。大庆市人民医院认定宿鹏飞负主要责任,徐月月负次要责任,宋述清负一般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给予宿鹏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五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五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要求撤稿。


2、给予徐月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五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终止所有在研的科研项目。


3、给予宋述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四、黑龙江省医院崔荣为通讯作者、张姝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ThetargetregulationofMiR-26aonPTEN-PI3K/AKTsignalingpathwayinmyocardialfibrosisaftermyocardialinfarction”,经查,系由崔荣、张姝出经费,请他人代写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黑龙江省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崔荣给予以下处分:撤销其应用该篇论文获得的主任医师职称,报请职称审批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收回应用该篇论文获得的奖金;取消五年以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进行科研诚信诚勉谈话;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2、对张姝给予以下处分:取消2020年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资格;收回应用该篇论文获得的奖金;取消五年以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进行科研诚信诚勉谈话;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五、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孙晋亮作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于EuropeanJournalOfMedicalResearch杂志的论文“Protectivefunctionsof myricetininLPS-inducedcardiomyocytesH9c2cellsinjurybyregulationof MALAT1”,经查,系第三方代写代投,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给予孙晋亮同志以下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取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资格五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十二个月;取消一次高级聘任资格。


六、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职工杜方超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ExpressionofmiR-141andYAP1ingastriccarcinomaandmodulationofcancercellproliferationandapoptosis”,经查,系存在购买实验数据、由他人代写代发科研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经协调,由杜方超现工作单位对杜方超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杜方超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五年,同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理(从主治医师降为医师)。


七、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医院柳玉霞作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张艳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Lyciumbarbarumpolysaccharidesalleviatehydrogenperoxide-inducedinjurybyup-regulationofmiR-4295inhumantrabecularmeshworkcells”,中文题目《枸杞多糖通过上调miR-4295减轻过氧化对人小梁细胞的损伤》,经查,系代写论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以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柳玉霞: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要求该篇论文撤稿、取消一切与该论文相关的所得利益和荣誉;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


2、对第二作者张艳:通报至所在单位;要求所在单位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医院陆文忠为通讯作者、韦西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20aregulatesfibroblast-likesynoviocyte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in rheumatoid arthritis”,系第一作者韦西江单独联系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存在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负主要责任。百色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韦西江:责令其撤销该论文;责令其退回已领取的论文奖励;取消2017年、2018年医德医风考评加分;责令其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及检讨;建议撤销其2018年所获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2、对陆文忠(通讯作者)、李新武(第二作者)、陆吉利(第三作者)、梁俊卿(第五作者):取消2017年、2018年医德医风考评加分;给予警告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按不当署名处理,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3、对韦尚兵(第六作者):给予警告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按不当署名处理,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九、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代宏为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17RegulatesProstateCancerCellProliferationandApoptosisThroughInhibitingJAK-STAT3Signaling”,经查,系代宏医生全权委托代写代投。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给予代宏: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并记过处分;取消其医技6级岗位职称降至原7级岗;取消五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30天内退回医院奖励论文奖金;30天内自主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30天内退回万州区卫生系统科研论文二等奖荣誉及奖金。


2、给予王春梅、余志海、何东林、余昆、刘银、王胜6名参与作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


十、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张梅为通讯作者、延安市人民医院刘勇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132RegulatesAdriamycinResistanceinColorectalCancerCellsThroughTargetingExtracellularSignal-RegulatedKinase1”经查,系由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张梅作出如下处理: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六年以内晋升职称资格及申报各项科研项目资格;撤销论文所获奖项,追回奖金;责令撤稿。延安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刘勇作出如下处理: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撤销所获奖项;取消六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奖励申报,晋升职称资格。(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本文来源:看医界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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