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京津冀的小伙伴们应该都看到了这份最新的联合带量采购通知——《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经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研究,审议确定了《京
今日上午,京津冀的小伙伴们应该都看到了这份最新的联合带量采购通知——《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经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研究,审议确定了《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于昨日已正式印发。
至此,省级带量采购联盟又多了一个。
这两天的推送大咪也已经说了,自“4+7”试点后,至今国采已落地三批,目前第三批国采正在报量,而按今年年中业界流传的国家带量集采会议安排,国家将通过国采+省采实现带量采购常态化,除了国采之外,各省都要开展省级带量采购。
从目前已经公布的省级带量采购来看,或者单一省份独自进行,或者多省联合组成省际带量采购联盟,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临床用量大的成熟药品都会覆盖到,不仅仅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国采没覆盖到的,省采来探索覆盖,以此来挤压药价水分,此前流出的 500 个品种名单,经过四批五轮国采以及各省级带量采购,至明年末应该可以覆盖一半,到 2022 年用量大的成熟药品应该无一幸免,大咪此前已多次提醒,大家不要存侥幸心理,企业都已经提前布局了,小伙伴们更要警惕,毕竟个人风险承受力比企业差多了,要为生计考虑。
当然,也不要盲目焦虑和恐慌,行业洗牌也带来了很多机会,今天不提这个。
回到今天主题,这次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联合发文,确定了京津冀所有公立医院(含军队医院)组成采购联盟,实施联合带量采购,由京津冀采购中心(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作为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机构,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大家所关心的采购品种当然也和其他省级带量采购类似,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优先遴选京津冀三地用药量大、金额较高、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采购覆盖面较大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分类分批开展联合带量采购。
中选规则也是主要通过竞价,但是这次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同时提到,要联动全国带量采购价格,这和之前河北省的挂网采购要求类似,但又有所不同。
今年 11 月 6 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两天后发布《化药挂网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除国谈药品外,企业申报药品价格应不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挂网(交易)最低价,全国最低价指该通知发布前 1 年内省级药采平台挂网交易最低价,其中有挂网价又有交易价的取最低价,有挂网价无交易价的取挂网价,广东、福建、重庆三省市取最新市场交易价(后又有新说明,可参考)。
简单的说,河北挂网采购采集挂网最低价,对各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不采集,而此次京津冀带量采购应该可能是采集全国及各省带量采购价格。
由于目前还仅是《工作意见》,首批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尚未开始,具体品种和方案尚需继续等待。
相信时间不会很久,大家不妨预测下哪些产品会被首轮纳入?
本文来源:医药代表 作者:大咪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