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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出台

2月3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制定的《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了,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2015年印发的《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废止。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看医界

2月3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制定的《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了,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2015年印发的《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废止。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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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制定的《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了,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2015年印发的《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废止。

那么,为什么国家卫健委要在这个时候印发《规范》?本《规范》提出了哪些新规定,值得医疗圈内人士和医院管理者关注?本文予以简要解读。

规范成本核算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是出台《规范》的主要目的

在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出台《规范》。

在《规范》的官方解读中也指出,印发《规范》是为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制定背景方面提出,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与管理体系。给出两个文件依据:一个是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另一个是2019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二是当前公立医院业务活动及资金资产管理日益复杂,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运行压力不断加大,对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需求日益增加,亟需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工具和机制。

结合此前已经出台的一系列类似文件,似乎出台《规范》都与“经济运行压力不断加大”有关,如:2020年6月启动“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2020年1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今年1月1日同时实施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有人就说,随着今日《规范》印发,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全面预算、内部控制、成本核算精益管理“四把刀”政策全部出台,标志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经济管理工具已经健全。

实施成本核算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医疗服务定价和绩效评价

《规范》明确指出,发挥成本核算在医疗服务定价、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中的作用,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是出台《规范》的三大主要目的,最终促进医院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所谓成本控制就是医院通过完整、准确核算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揭示成本的发生和形成过程,实现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条件施加影响或管控,将实际成本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所谓医疗服务定价就是医院通过在统一核算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准确核算医疗服务成本,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医疗服务相关价格或收费标准提供依据和参考。

所谓绩效评价就是医院通过设置与成本相关的绩效指标,衡量医院整体和内部各部门的运行效率、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政策项目资金实施效益。

加强科室成本核算是医院成本核算的基础

医院成本是指医院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资源耗费,包括人力资源耗费,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产品等有形资产耗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耗费,以及其他耗费。尽管医院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对其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分配,计算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单位成本等,并向有关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的活动,需要成立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成本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岗位,各部门需要设立兼职成本核算员,在成本核算过程中需要财务、人事、后勤、药械等十多个部门提供数据信息资料,但最终所有的成本必须核算到科室,也就是说必须以科室为核算对象。因此,在医院成本核算中,做好科室的成本核算是基础是核心是关键。不管是诊次成本、床日成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还是病种成本、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成本都必须依靠科室成本控制才能实现医疗服务成本的下降,依靠科室服务中产生的医疗服务信息才能作为医疗服务合理定价的依据,只有科室有了成本意识,才能实现比较好的绩效,因此建立好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科室成本摊销政策、激励政策就显得非常重要且必要。

适应新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此时出台《规范》的现实需要

本次新《规范》还有个非常惹眼,而且不得不说的就是顺应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将病种成本和DRG成本纳入成本核算之中,加之与诊次成本、床日成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配合,不但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可以提供充分依据,也为今年陆续实施的DRG付费和DIP付费提供了成本核算标准,而这一基础性工作的高质量实施必定可以为医保经办部门确定DRG付费标准和DIP病种分值提供了依据,也为医疗机构与医保谈判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撑。(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本文来源:看医界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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