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8 22:23 |
功能主治为解表剂,具有清热解表,止咳化痰之功效。主治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
产品名称 | 小儿宝泰康颗粒 |
国家基药 | 是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儿科 |
适应病症 | 主治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
规 格 | 2.6g*12袋 |
主要成分 | 连翘、地黄、滇柴胡、玄参、桑叶、浙贝母、蒲公英、南板蓝根、滇紫草、桔梗、莱菔子、甘草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1岁至3岁每次4克,3岁至12岁每次8克,一日3次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功能主治 | 为解表剂,具有清热解表,止咳化痰之功效。主治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
补充说明 | 药性分析 方中连翘清热解毒 |
经销企业 |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小儿宝泰康颗粒
【适应症】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功能主治】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规格】每袋装2.6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一日3次。
【禁忌】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医保类别】乙
【编码】ZF0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