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0-11-08 22:32 |
功能主治用于补肺气、益精血、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产品名称 | 五加参蛤蚧精 |
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内分泌科 |
适应病症 | 用于补肺气、益精血、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规 格 | 每支装10ml |
性状剂型 | 合剂 |
功能主治 | 用于补肺气、益精血、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经销企业 | 长春祥禾药业有限公司 |
通用名称:五加参蛤蚧精
【适应症】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ATC分类】A13A
【编码】ZF01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