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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木单抗注射液、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发布

投稿邮箱:yiyao@yidu.sinanet.com ◆  ◆  ◆ 8月3日,CDE发布《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对阿达木单抗以及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路径、临床试验设计要点等做了说明

投稿邮箱:yiyao@yidu.sinanet.com

    

8月3日,CDE发布《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对阿达木单抗以及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路径、临床试验设计要点等做了说明。

附《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全文:

一、概述

阿达木单抗(Adalimumab)系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表达的重组全人源化肿瘤坏死因子 α(Tumor Necrosis Factor, 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由 AbbVie Ltd 研发上市,商品名为:修美乐(Humira)。阿达木单抗在美国和欧盟已获批多个适应症,2010年首次获准进口中国。在中国批准用于:①对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包括甲氨蝶呤疗效不佳的成年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RA);②常规治疗效果不佳的成年重度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患者(AS);③需要进行系统治疗的成年中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患者(Ps)。此外,在国内还陆续获批用于:④克罗恩病:用于充足皮质类固醇和/或免疫抑制治疗应答不充分、不耐受或禁忌的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成年患者[1]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原研产品的组合物/活性成份专利已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在美国和欧盟到[2],制药企业已纷纷加入其生物类似药的研发。目前,国内外已有多个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上市。本指导原则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的《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3](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基础上,结合阿达木单抗的特点,重点探讨当前普遍关注的临床研究策略和临床试验设计问题,以期为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发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知。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本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应用本指导原则时,请同时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和其他国内外已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

二、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路径

根据《指导原则》,生物类似药研发总体思路是通过系统的比对试验证明候选药与原研药的相似性为基础,支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等方面与原研药的相似性。依据逐步递进的原则,分阶段进行药学、非临床、临床比对研究。进行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研发的首要前提是已通过前期药学和非临床头对头试验证明候选药与原研药相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照生物类似药的路径开展药代动力学比对试验和临床安全有效性比对试验。

原则上,药代动力学比对试验需要进行1项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生物等效性研究,验证候选药与原研药PK特征的相似性。临床比对研究需选择原研药在国内已经获批适应症中至少一个人群,与原研药进行1项“头对头”比较的临床等效性研究以支持其注册上市。按此临床研发思路完成单个或多个适应症的临床比对研究可寻求外推其他适应症,同时应考虑其与原研药的整体相似性。

三、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要点

生物类似药临床比对研究设计应当以证明候选药与原研药的相似性为目的,进行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临床研究用原研参照药应符合《关于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用原研参照药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 44 号[4]

(一)健康受试者药代动力学比对研究

试验设计:阿达木单抗半衰期较长(约2周[1],且具有潜在免疫原性等特征,建议参照一般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设计,采用单次给药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试验设计评价其PK特征的生物等效性。

研究人群:健康志愿者是较为理想的均质性受试人群,能更好的反映出候选药与原研药之间PK特征的一致性。

剂量及给药途径:选择的给药剂量应能敏感地分辨候选药和原研药PK特征差异。根据国外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PK比对研究经验,推荐与国外采用相同研究剂量,即:40mg/0.8mL或40mg/0.4mL,皮下注射。建议根据参照药说明书选择统一的注射部位。

终点指标与界值:PK比对研究主要终点指标的选择是等效性评价的关键。根据口服固体制剂的相关指导原[5],AUC0-∞和Cmax是判断生物等效性的主要参数,因此推荐AUC0-∞和 Cmax作为主要终点指标,AUC0-t、tmax、Vd和t1/2作为次要研究终点重点进行比较分析,等效性界值建议设定为80%-125%。

样本量:通常90%置信区间可接受的等效性判断界值为80%-125%,估算样本量时把握度至少取80%。还应结合原研药既往信息及药代参数变异情况综合考虑。

(二)临床有效性比对研究

临床比对研究适应症人群的选择应基于以下基本考虑:(1)患者的免疫能力,伴随用药(例如甾体类药物、甲氨蝶呤等),免疫的敏感性和患者人群的均质性;(2)有效性终点的敏感性,一般会优先选择“客观评估标准”,“持续性,可评价的终点”;(3)伴随治疗的一致性和稳定性;(4)被选择的适应症历史临床数据的充分性和变异性。相关生物类似药开发企业可就本指导原则以外人群的选择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

试验设计:临床比对研究的目的是证明与原研药临床疗效的相似,推荐采用等效性设计,以进口原研药为对照,进行随机、双盲、平行对照试验。

1.选择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人群(RA)

诊断标准:目前,ACR1987年修订的分类诊断标准和2010年ACR/EULAR分类诊断标准在临床上均有应用。考虑到2010年诊断标准中包括C反应蛋白和血沉等客观指标,且国外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中也多采用2010年ACR/EULAR分类诊断标准,具有较好的灵敏度和特异[6],故推荐使用2010年ACR/EULAR分类诊断标准。

疾病活动度:(1)国外已上市阿达木生物类似药临床比对研究时,对患者疾病活动度的要求一般为:≥6个肿胀关节(基于66个关节计数)和≥6个压痛关节(基于68个关节计数);血沉(ESR)≥28mm/hr或C反应蛋白(CRP)>10mg/L。(2)考虑到国内临床诊疗实践变化和 DAS28 评分已 广 泛 用 于 疾 病 活 动 度 评 估, 疾 病 活动度评估满足DAS28≥3.2 且CRP>10mg/L 的 RA 患者也可以作为阿达木生物类似药临床比对研究受试者。为保证研究人群的均质性,在1项研究中只能采用上述2种疾病活动度要求的1种。

背景治疗:RA患者应满足连续接受甲氨蝶呤( MTX)治疗≥3个月且使用稳定剂量 MTX(≥10mg/周)持续治疗不少于4周。

给药方案/剂量:建议按原研药进口说明书中批准的给药方案和剂量给药,即:40mg/次,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治疗期间继续使用稳定剂量的MTX。

主要终点指标:主要终点的选择应基于能证明候选药与原研药临床相似且能敏感甄别出两者临床疗效差异。国外已批准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在RA患者中进行的临床比对研究一般选择治疗趋于稳定的第24周ACR20应答率作为主要终点指标且用来确定相应等效性界值的数据来自于第24周 ACR20应答率指[7,8]。因此,推荐第24周的ACR20应答率作为主要终点指标。如采用第12周ACR20应答率作为主要终点指标,应充分考虑该时间点ACR20应答率的变异度。

等效性界值:目前国际上计算设定界值时对使用候选药组与原研药组研究终点的差值(Risk Difference,RD)或者比值(Risk Ratio,RR)仍存在不同意见。国内外制药企业在进行RA患者人群的临床疗效比对研究设计时采用了不同的界值标准进行样本量估算。在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的审评中,美国 FDA 和欧盟 EMA 接受基于RD的 95%置信区间等效性界值,分别为±12%、±15%[7,8]。进一步分析全球临床研究数据和既往已获得的中国数据,建议RA适应症临床比对研究的等效性界值按RD的双侧 95%置信区间设定为±15%。

2.选择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人群(AS)

诊断标准:近年来AS诊断标准多采用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2009年ASAS专家组公布了新的中轴型脊柱关节炎的分类标准。考虑到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仍然是目前常用的诊断标准,且也是当前AS创新药临床试验中采用最多的诊断标准,故建议采用 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

疾病活动度:根据阿达木单抗国外关键性研究和进口注册研[9,10],满足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两项:BASDAI≥4cm、整体背痛(VAS)≥4cm 和晨僵≥1小时。

背景治疗:对至少1种非甾体抗炎药(NSAID)疗效不佳或不耐受。“疗效不佳”一般是指接受非甾体抗炎药连续2~4周规范治疗后。

给药方案/剂量:建议按原研药进口说明书中批准的给药方案和剂量给药,即:40mg/次,每两周一次皮下注射。

主要终点指标:阿达木单抗国外主要临床研究和进口注册研究的主要有效性终点指标均为第12周ASAS20的应答[9,10],且确定的等效性界值数据也是以第12周ASAS20 的应答率为主要疗效指标。因此推荐采用第12周ASAS20的应答率为主要终点指标,并建议将第24周ASAS20的应答率作为次要终点指标。综合免疫原性考察需要和国内临床研发实践,可以接受以第24周ASAS20应答率作为主要终点指标,但同时应将第12周ASAS20应答率作为次要终点指标考察。

等效性界值:经汇总阿达木单抗AS适应症人群国外关键性研究M03-607和进口注册临床研究M11-991临床疗效数[9.10],试验组与安慰剂组第12周ASAS20应答率差值为37.3%(95%CI:29.9%,44.6%),建议将ASAS20应答率的等效性界值按 RD双侧的95%置信区间设定为±15%。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1.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研究
免疫原性研究应贯穿在生物大分子药物整个研发过程中。免疫原性主要通过检测抗药抗体(anti-drugs antibodies, ADA)和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来评价。
免疫原性试验结果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特异性及药物耐受性高度相关,并且可能受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血样的处理、取样的时间、合并用药以及合并的疾病等。通常,临床免疫原性考察研究(包括ADA和Nab)与临床有效性比对研究在同一项临床试验中进行。推荐所有受试者均应进行免疫原性的考察,采样时间点设置应至少包括首次给药前,第4周或/和第12周,及末次给药后一个月,进而证实候选药在抗体阳性率、抗体滴度、抗体出现时间和中和抗体发生率等方面不高于原研药。同时,所涉及研究应证明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在免疫原性方面应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别。
安全性考察在药代和有效性比对试验研究中均应进行考察,对不良反应发生的类型、严重性和频率等进行比较,尤其是特定的重点关注的不良反应。
2.患者药代动力学研究
通常,在进行患者临床比对研究时应同步开展多次给药PK研究,进而评估候选药与原研药在患者中的PK相似性趋势。PK采样点设置以能够较清晰地反映两者整体PK特征为原则。考虑到皮下注射给药的吸收过程,推荐患者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在吸收到达稳态时进行采样,通过描述性统计,比较候选药和原研药之间药物暴露量(AUC0-tau、 Ctrough,ss、Cmax)的相似性。
(四)适应症外推
适应症外推(extrapolation)是指在生物类似药研发中批准一个没有与原研药进行直接临床比对研究的适应 [11] 。如果在原研药已批准适应症某一个人群中完成了生物类似药的系统比对研究,那么候选药就有可能基于已有的数据和信息寻求原研药已批准其他相同作用机制适应症的获批。适应症外推的前提是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的生物相似性已经被证实。适应症外推主要基于生物类似药比对研究所有可获得的数据和信息、原研药其他批准适应症临床研究在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重要发现和对原研药每个适应症作用机制科学认知的综合考虑[11]。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科学证据以支持适应症外推的申请。
生物类似药在风湿疾病领域适应症的外推需要对所有比对研究数据进行评估后进行科学决策,不同品种和不同监管机构要求可能不 [12] 。通常,不同适应症发病机制的差异,原研药在已批准不同适应症中的作用机制、PK、PD、疗效、安全性及免疫原性都需要给予关注。
四、小结
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相似性研究应遵循生物类似药临床相似性评价的一般原则,即应当在有合理科学依据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以能证实候选药与原研药相似性为目标,同时兼顾该品种的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临床比对研究设计。鼓励研发企业与管理部门进行沟通,探索更加简便高效的研究设计方法,在关键性问题上达成共识,提高研发效率。
五、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说明书. 2020.2. Sanjeev K. Gupta, Pankai S. Chaudhari, Rajalaxmi Nath.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in Biosimilar Development [EB/OL].(2017-05-18)[2018-02-09]. http://www.bioprocessintl.com/manufacturing/biosimilars/opportunities-challenges-biosimilar-development/.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EB/OL].(2015-02-28)[2018-02-09].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15103.html.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用原研参照药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 44 号)(2019-05-27)[2020-06-20].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38047.html.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EB/OL]. (2016-03-18)[2018-02-09].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47583.html.6.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 2018 中国类风湿关节炎诊疗指南[J]. 中华内科杂志, 2018(4).7.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Presentations for the August 3,2017 Meeting of the Arthritis Advisory Commtittee[EB/OL].[2018-7-20]. https://www.fda.gov/downloads/AdvisoryCommittees/CommitteesMeetingMaterials/Drugs/ArthritisAdvisoryCommittee/UCM511899.pdf.8.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Imraldi: EPAR-public assessment report[EB/OL].(2017-8-31)[2018-7-20]. https://www.fda.gov/downloads/AdvisoryCommittees/CommitteesMeetingMaterials/Drugs/ArthritisAdvisoryCommittee/UCM511899.pdf.9. Van d H D, Kivitz A, Schiff M H, et al. Efficacy and safety of adalimumab in patients with ankylosing spondylitis: results of a multicenter, randomized,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trial[J]. Arthritis & Rheumatism, 2006, 54(7):2136-2146.10. Huang F, Gu J, Zhu P, et al. Efficacy and safety of adalimumab in Chinese adults with active ankylosing spondylitis: results of a randomised, controlledtrial.[J]. Annals of the Rheumatic Diseases, 2014, 73(3):587-94.11.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Biosimilar Product Regulatory Review and Approval[EB/OL]. https://www.fda.gov/downloads/drugs/developmentapproval process/howdrugsaredevelopedandapproved/approvalapplications/therapeutic biologic applications/biosimilars/ucm581309.pdf.12. Tesser J R, Furst D E, Jacobs I. Biosimilars and the extrapolation of indications for inflammatory conditions[J]. Biologics Targets & Therapy, 2017, 11:5.

附《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全文:

一、概述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是由 Roche Pharma (Schweiz) Ltd.研发、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表达的特异性靶向游离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VEGF)的重组人源化IgG1单克隆抗体,通过阻断游离VEGF与其受体(Flt-1和KDR)结合,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生成,发挥抗肿瘤作用。贝伐珠单抗最早于2004年2月获得美国FDA批准,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方案用于初治转移性结直肠癌(metastatic colorectal cancer, mCRC)的治疗,商品名为AVASTINT M[1]。截至目前,AVASTIN已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晚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mCRC、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转移性肾癌、宫颈癌和卵巢癌等肿瘤适应 [2] 。AVASTIN(中国商品名为安维汀)于2010年2月获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注册,适应症为mCRC,后增加非鳞NSCLC适应症。截至目前,AVASTIN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区域获批了七个肿瘤适应症,是目前抗肿瘤生物类似药的研发热点。

AVASTIN 肿瘤适应症广泛、且专利已陆续过期(欧洲专利2019年,美国专利 2017年)[3],目前国内外多个医药企业正在研发其生物类似药,并已有生物类似药获得批 [4-5] 为更好推动生物类似药的开发,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的《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6] 基础上,结合安维汀特点,撰写了本技术指导原则,将以审评视角,讨论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及审评考虑,以期规范和促进我国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研发。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知。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本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应用本指导原则时,请同时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和其他国内外已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二、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路径生物类似药研发总体思路是以比对试验为基础,证明其与安维汀的相似性。采用逐步递进的策略,分阶段开展药学、药理毒理和临床比对试验。根据前期比对试验研究结果设计后续研究。根据前期药学和药理毒理比对试验结果,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发,药学和药理毒理试验证明试验药与安维汀相似,按照生物类似药的路径开展药代动力学比对试验和临床安全有效性比对试验。鉴于安维汀国内外批准的适应症存在差异,临床安全有效性比对试验可能会出现以下四种选择:1.选择国内批准适应症,开展与安维汀“头对头”比较的等效性研究,当前大多选择初治的转移性非鳞NSCLC,主要研究终点为相对敏感的指标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2.选择国内批准适应症,但不与安维汀“头对头”比较,而与安维汀外的其他可选标准治比较,以无进展生存 期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或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等常见临床终点为主要终点。3.选择国外批准但国内尚未批准的适应症开展临床试验,如肾癌、卵巢癌等,与目标适应症当前可选标准治疗比较,以PFS或OS等常见临床终点为主要终点。4.选择国内外均未批准的适应症开展临床试验,如视网膜黄斑变性。针对上述情形,第1种方式是当前研发企业最常选择的路径,是推荐的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发策略,按此路径完成单个适应症的研究,技术审评通过即可获得国内安维汀已获批的其他适应症外推(具体方案设计要点详见后述)。按照第2、3、4路径的研发策略,由于未与安维汀“头对头”比较,无法证明相似性,不能支持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评价。对于国外已上市的安维汀生物类似药如申请在国内上市可进行桥接性研究,通常为临床有效性比对的桥接研究。三、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要点生 物 类 似 药 的 临 床 比 对 研 究 通 常 从 药 代 动 力 学(pharmacokinetics, PK)和/或药效学比对试验研究开始,根据其相似性评价结果再考虑后续开展临床有效性比对试验。应以证明试验药与原研药的相似性为目的,进行研究设计,并在保障科学可评估的前提下简化研究。因安维汀缺乏合适的药效学终点,因此,当前国内外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多采用一项药代动力学比对研究和一项临床安全有效性比对研究。临床试验用参照药品应符合《关于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用原研参照药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 44 号 [7]

(一)健康受试者药代动力学比对研究试验设计:贝伐珠单抗半衰期较长,具有免疫原性,建议采用单次给药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试验设计评价贝伐珠单抗的 PK 相似性。建议在完成单次给药PK比对研究判定相似后,在开展临床有效性比对研究期间,考察两制剂多次给药的PK特征。研究人群:健康受试者是评价候选药与参照药药代动力学差异的敏感人群。可选择男性健康受试者。肿瘤患者由于自身基础疾病的影响,不利于候选药与参照药PK差异的比对评价,故不推荐选择肿瘤患者进行PK比对研究。剂量及给药途径:在1mg·kg-1-10mg·kg-1的剂量范围内,安维汀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特 [2] ,可在此范围内选择给药剂量。如选择健康受试者,从保护受试者的角度,应在检测方法允许的最低定量下限内,尽可能选择较低的给药剂量。同时较低的给药剂量可更敏感比对出候选药与参照药的差异。单次给药PK比对研究推荐的给药剂量为1mg·kg-1。因方法学的因素,选择线性范围内的其他剂量(如:3mg·kg-1等)也可接受。给药途径为静脉给药,与安维汀一致。保持尽可能一致的输注速度或输注时间,将有利于敏感评价候选药和参照药的PK差异。采样点设计:PK采样点设计以能够准确反映候选药和参照药整体PK特征为原则。建议采集到给药后足够长时间的样品,应包括末端消除相。通常AUC0-t/AUC0-∞比值≥80%是可以接受的,如果AUC0-t/AUC0-∞比值≤80%的受试者比例>20%,则需充分评估试验结论的可靠性。终点指标与界值:建议提供全面的PK参数,包括但不限于AUC0-t、AUC0-∞、AUC0-t/AUC0-∞比值、Cmax、tmax、表观分布容积、清除率和消除半衰期等。PK 比对研究主要终点指标的选择是 PK 相似性评价的关键要素。建议 AUC0-∞作为主要终点指标,等效性界值预设为80%-125%。Cmax、tmax、表观分布容积、清除率和消除半衰期作为次要终点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如以率比及置信区间或假设检验结果的方式描述比较结果。样本量:样本量根据设定的等效性界值(80%-125%)、置信区间(90%)、把握度(通常80%以上)等参数计算,同时应考虑安维汀的PK变异,建议研发者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和研发目标适当扩大样本量以防后续分析不足。(二)临床有效性比对研究试验设计:临床有效性比对试验研究应遵循以安维汀为对照,进行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等效性设计。研究人群:应基于安维汀已获得临床试验数据和获批适应症选择最能反映临床疗效的人群,贝伐珠单抗目前在国内批准的适应症为“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2]。贝伐珠单抗在 NSCLC 开展了多项大型的与含铂化疗联合的随机对照研究,可获得参考的疗效数据相对较多,包括国内开展的联合卡铂与紫杉醇的注册临床试验YO25404[8]。因此,推荐选择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 NSCLC 患者作为研究人群,这也是目前国内外在研产品均采用的研究人群。在我国初治的非鳞NSCLC人群中EGFR 等驱动基因突变频率高于高加索人[9],具有驱动基因突变的患者应先接受相应靶向药物治疗[10],且AVASTIN全球研究人群多为非亚裔,驱动基因突变率低。未来在中国开展的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有效性比对研究须符合肺癌的临床诊疗实践排除驱动基因突变患者。

结直肠癌适应症也在中国获得了批准,但支持在中国注册的临床试验采用的是贝伐珠单抗联合改良伊立替康、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的化疗方案,而当前转移性结直肠的推荐治疗方案已经发生改变,为 FOLFOX/ FOLFIRI 联合西妥昔单抗(推荐用于Ras基因野生型病人)或 FOLFOX / FOLFIRI / CapeOx 联合贝伐珠单抗。不同联合方案中贝伐珠单抗给药剂量也不同,在新方案下可参考的中国人群疗效数据有限,对采用mCRC人群设计并实施疗效比对试验带来了挑战。给药方案/剂量:剂量选择可在参照药给药剂量范围内选择一个剂量进行。原研产品在不同适应症不同的联合方案中推荐剂量不同。国内批准的给药剂量在mCRC适应症为5 mg·kg-1,每2周一次,在NSCLC适应症为15 mg·kg-1,每3周一次。如选择NSCLC为研究人群,须选择15 mg·kg-1,每3周一次,与安维汀国内获批的剂量一致。研究终点:当前普遍接受以ORR为主要终点,国内外在研的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在晚期 NSCLC 进行Ⅲ期比对的临床试验均采用ORR为主要研究终点。研究文献显示,当单独给予含铂化疗时,接受4个周期的化疗和持续化疗直至进展相比 ORR 相似,更多周期的含铂化疗不能提高OR R[11-12] 。在一项日本开展的化疗与贝伐珠单抗联合给药的临床试验中,出现缓解的中位时间为6周。 国内晚期NSCLC专家共识提出,一线化疗建议在4个周期后未出现缓解且仍处于稳定的患者换药治疗。因此,有申请人提出使用第12周确认的ORR作为主要疗效终点。考虑部分受试者第12周疗效数据的成熟度可能不足,且与第12周ORR比较,第18周ORR不会潜在地降低,并可能提高ORR比对的敏感性,因此建议采用第18周作为ORR的主要分析时间点,并收集第12周、第24周或更长的ORR,以进行更多比对,支持等效性。建议同时收集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和PFS等次要终点指标作为支持。

界值选择与样本量计算:目前国际上学术界计算设定界值时对使用候选药组与参照药组研究终点的差值(Risk Difference, RD)或者比值(Risk Ratio, RR)仍存在争议。一般情况下,RR与RD在大部分情况下是相当的,当前推荐利用RR计算设定等效性界值。目前可获得的公开发表的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与化疗单用作为 NSCLC 一线治疗比较的 II/III 随机对照研究包括5项国外研 [13-18] 和一项中国的注册临床试验[9]。界值可基于符合筛选指标的研究的荟萃分析得到的治疗效应置信区间下限估算得到。FDA 在2016年发表的一篇文献提出[12],如果基于4项贝伐珠单抗国外的随机对照研究进行荟萃分析,得到等效性界值在[0.7368,1.3572],按80%的把握度,估算最低样本量为608例。在中国,可以考虑纳入贝伐珠单抗在中国的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 NSCLC患者中的注册临床试验YO25404数据,基于此计算得到合理的界值,考虑 YO25404研究的样本量小,且设计实施时未排除EGFR等驱动基因突变,尚未知突变型和野生型患者接受化疗的ORR差异,请权衡将YO25404研究纳入荟萃分析计算等效性界值的偏倚。在针对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评价技术要求会议讨论中,建议界值按RR设定为(0.75,1/0.75)。采用实际RR的90%以上置信区间进行等效性判断是可以接受的,把握度通常不低于80%,基于上述参数合理估算样本量。如按全球开发策略,则需要考虑满足不同监管部门的要求。(三)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研究免疫原性研究是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重要研究项目,应贯穿在整个研发过程。安维汀的免疫原性较低,目前可获得的安维汀免疫原性的数据显示:在结肠癌辅助治疗临床试验中,采用化学发光检测法在2233例可评价患者中,测得14例患者(0.63%)治疗引起的抗贝伐珠单抗抗体试验结果阳性。在这14例患者中,3例患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检测到抗贝伐珠单抗中和抗体阳性[2]。这些抗贝伐珠单抗抗体的临床意义尚未可知。免疫原性试验结果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特异性和ADA检测的药物耐受性界值高度相关,并且可能受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血样的处理、取样的时间、合并用药以及合并的疾病等。由于上述原因,比较抗贝伐珠单抗抗体的发生率和抗其他药物抗体的发生率可能有误导性。基于上述有限的内容和文献资料,结合抗药抗体迟发出现的经验,建议免疫原性的比对研究至少获得至45周以上。可在有效性比对试验中开展免疫原性比对研究。在尚不明确试验药的免疫原性,在完成预设的有效性终点观察后,可设计交叉用药,以收集更大样本人群使用候选药物的免疫原性。安全性比对试验研究同样在药代和/或有效性比对试验研究中进行,对不良反应发生的类别、严重性和发生率等进行观察比较,尤其是安维汀的重要不良反应。建议提供足够长观察周期的安全性信息,以充分暴露试验药的潜在风险。结合免疫原性比对考虑,建议在完成主要疗效终点观察后至少收集单药维持治疗一年的安全性数据,生存随访2年数据。四、小结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相似性研究需考虑安维汀产品特性,遵循生物类似药临床相似性评价的一般规律,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和研究。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的设计与评价原则,均应以能证实候选药物与原研产品相似性为目标,在有合理科学依据的前提下简化。鼓励研发企业与管理部门的沟通,共同探索更科学高效的研究设计。五、参考文献[1] FDA. AVASTIN [EB/OL]. Washington FDA.https://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l/2004/125085lbl.pdf.[2] FDA.AVASTIN[EB/OL]. Washington FDA.https://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2018/125085s323lbl.pdf.[3] MULLARD A. Can next-generation antibodies offset biosimilar competition?[J]. Nat Rev Drug Discov. 2012, 11(6):426-428.[4] FDA. MVASI. Washington FDA.https://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2017/761028s000lbl.pdf.[5] FDA.ZIRABEV. Washington FDA.https://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2019/761099s000lbl.pdf.[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 .[EB/OL]. 北 京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00003.html.[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用原研参 照 药 进 口 有 关 事 宜 的 公 告 ( 2019年第44号).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38047.html.2019-05-28.[8] ZHOU C, WU YL, CHEN G, et al. BEYOND: a randomized, double-blind,placebo-controlled, multicenter, phase III study of first-line carboplatin/paclitaxel plus bevacizumab or placebo in chinese patients with advanced or recurrent non squamous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J]. J Clin Oncol.2015, 33(19):2197-2204.[9] SHI Y, AU JS, THONGPRASERT S, et al. A prospective, molecular epidemiology study of EGFR mutations in Asian patients with advanced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of adenocarcinoma histology (PIONEER) [J]. J Thorac Oncol. 2014, 9(2):154-16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EB/OL]. 北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www.nhc.gov.cn/.[11] RECK M, VON PAWEL J, ZATLOUKAL P, et al. Overall survival withcisplatin-gemcitabine and bevacizumab or placebo as first-line therapy for non-squamous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results from a randomized phase III trial(AVAiL) [J]. Ann Oncol.2010, 21, 1804–1809.[12] HE K, CHEN H, GWISE T, et al.Statistical Considerations in Evaluating aBiosimilar Product in an OncologyClinical Study [J]. Clin Cancer Res. 2016,22(21):5167-5170.[13] SOCINSKI MA, SCHELL MJ, PETERMAN A, et al. Phase III trial comparing a defined duration of therapy versus continuous therapy followed by secondline therapy in advanced-stage IIIB/IV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J]. J Clin Oncol. 2002, 20(5):1335-1343.[14] PARK JO, KIM SW, AHN JS, et al. Phase III trial of two versus four additional cycles in patients who are non-progressive after two cycles of platinumbased chemotherapy in non small-cell lung cancer [J]. J ClinOncol. 2007, 25(33):5233-5239.[15] NIHO S, KUNITOH H, NOKIHARA H, et al. Randomized phase II study offirst-line carboplatin-paclitaxel with or without bevacizumab in Japanese patients with advanced non-squamous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J]. Lung Cancer. 2012, 76(3):362-367.[16] SANDLER A, GRAY R, PERRY MC, et al. Paclitaxel–carboplatin alone orwith bevacizumab for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J]. N Engl J Med. 2006, 355:2542–2550.[17] NISHIO M, HORAI T, KUNITOH H, et al. Randomized,open-label,multicenter phase II study of bevacizumab in combination with carboplatin and paclitaxel in chemotherapy-naive Japanese patients with advanced or recurrent nonsquamous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 JO19907 [J]. J Clin Oncol. 2009; 27(15s).[18] JOHNSON DH, FEHRENBACHER L, NOVOTNY WF, et al. Randomizedphase II trial comparing bevacizumab plus carboplatin and paclitaxel with carboplatin and paclitaxel alone in previously untreated locally advanced or metastatic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J]. J Clin Oncol. 2004, 22:2184–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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