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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确定45个品种!第四批国采正式开始了!

在各地报量完成后,第四批国采正式开始了! 国家总喜欢在周五发布重磅政策,今日傍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1号),宣布正式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


在各地报量完成后,第四批国采正式开始了!

国家总喜欢在周五发布重磅政策,今日傍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1号),宣布正式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第四批国采继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及部分社会办医药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和预期的一致,春节前会完成中选品种的确定,标书显示,第四批国采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8 点至 10 点,然后 10 点整公布申报信息,下午 2 点确认供应地区,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19 号龙柏饭店云廷会场。

第四批国采 45 个品种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1 埃索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口服常释剂型 20mg、40mg
2 氨磺必利口服常释剂型 50mg、0.1g、0.2g
3 氨溴索注射剂 1ml:7.5mg、2ml:15mg、4ml:30mg
4 奥洛他定滴眼剂 5ml:5mg(0.1%)
5 吡嗪酰胺口服常释剂型 0.25g、0.5g
6 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剂 20ml:0.2g
7 布洛芬口服常释剂型 0.1g、0.2g
8 布洛芬注射液 4ml:0.4g、8ml:0.8g
9 度洛西汀口服常释剂型 20mg、30mg、60mg
10 多索茶碱注射剂 10ml:0.1g、20ml:0.2g
11 恩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 10mg、25mg
12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口服常释剂型 恩曲他滨200m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mg
13 格列齐特缓释控释剂型 30mg、60mg
14 加巴喷丁口服常释剂型 0.1g、0.3g、0.4g
15 卡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 0.1g、0.3g
16 喹硫平缓释控释剂型 50mg、200mg、300mg
17 洛索洛芬口服常释剂型 60mg
18 氯雷他定口服常释剂型 10mg
19 莫沙必利口服常释剂型 5mg
20 那格列奈口服常释剂型 60mg、120mg
21 帕瑞昔布注射剂 20mg、40mg
22 泮托拉唑口服常释剂型 40mg
23 泮托拉唑注射剂 40mg
24 培哚普利口服常释剂型 4mg、8mg
25 硼替佐米注射剂 1mg、3.5mg
26 普拉克索缓释控释剂型 0.375mg、0.75mg
27 普拉克索口服常释剂型 0.25mg、1mg
28 普瑞巴林口服常释剂型 75mg、150mg
29 羟苯磺酸口服常释剂型 0.5g
30 瑞格列奈口服常释剂型 0.5mg、1mg、2mg
31 索拉非尼口服常释剂型 0.2g
32 替格瑞洛口服常释剂型 60mg
33 替米沙坦口服常释剂型 40mg、80mg
34 替莫唑胺口服常释剂型 5mg、20mg、50mg、100mg
35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5mg/2.5ml
36 缬沙坦氨氯地平Ⅰ口服常释剂型 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37 缬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 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38 伏立康唑口服常释剂型 50mg、200mg
39 诺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 0.1g
40 特比萘芬口服常释剂型 0.125g、0.25g
41 头孢丙烯口服常释剂型 0.25g
42 左氧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 0.25g、0.5g
43 玻璃酸钠滴眼剂 5ml:5mg (0.1%)、10ml:10mg (0.1%)
44 玻璃酸钠滴眼剂 0.4ml:1.2mg (0.3%)
45 注射用比伐芦定 0.25g

注意: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申报信息公开日前14 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参与申报。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 家或2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 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 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 家及以上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 年。其中氨溴索注射剂、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剂、布洛芬注射液、多索茶碱注射剂、帕瑞昔布注射剂、泮托拉唑注射剂、硼替佐米注射剂、注射用比伐芦定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 年。

(二)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


国联采字〔2021〕1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现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及部分社会办医药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现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
附表1 采购品种目录
附表2 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
附表3 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


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本文来源:医药代表 作者:MR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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