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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生违规接待药企将约谈,统方离岗!

上海最新版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来了! 日前,上海市卫健委宣布,已经审议通过《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沪卫规〔2020〕14号),并予印发至各市级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上海最新版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来了!

日前,上海市卫健委宣布,已经审议通过《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沪卫规〔2020〕14号),并予印发至各市级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该管理办法的试行版发布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见 MRCLUB 历史消息: ),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今年 2 月份到期,据上海市卫健委说明,现在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并颁布正式版的《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包括1分、2分、4分、6分、8分、9分、10分、12分、18分,具体情形和对应分值见《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比如,其中第 13 项“违反规定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计 6 分,第 20 项“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仍是最高档,直接扣 18 分!

共有 68 种记分情形,大家比较关注的列举如下:

  • 违反规定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6分

  • 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18分

  • 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18分

  • 开具自费药品未履行书面告知,未经患者或其委托人同意,6分

  • 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研究未遵守医学伦理规范,未通过伦理审查或未取得知情同意,18分

  • 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或者未合理应用抗菌药物,2分

  • 无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4分

  •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6分

  • 一个考核周期内开具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4分

  • 一个考核周期内开具不合理处方5次以上*,18分

  • 其他违反处方管理有关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1分


10分以上,离岗培训!

对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的医师惩罚措施也很严重,比如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的即要离岗培训,比如统方、一个考核周期不合理处方 5 次以上的,即意味着要离岗三个月了!

一个记分周期为两年,详细措施如下:

1、机构约谈。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6分及以上的,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在收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之后的两周内,应对医师进行约谈。

2、法律考试。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6分及以上的,本周期的定期考核适用一般程序,并增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内容。

3、离岗培训。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通报其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医师1-3个月的离岗,离岗期间医师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一)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0分、不满14分的,离岗培训1个月;
(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4分、不满18分的,离岗培训2个月;
(三)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8分及以上的,离岗培训3个月。

除此管理办法之外,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上海市卫计委等部门在 2017 年曾发布《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者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的或者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医药代表 作者:MR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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