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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集采续约规则将统一,执行多家中选(附品规清单)

全国集采续约,各地方各自为战的局面将得到规范。

5月19日,北京医保局发布通知: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上海市联合14个省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国家药品集采接续省际联盟,组成联盟采购办公室,开展联盟地区国采续约工作。

健识局获悉,由上海牵头的14省国采接续联盟的地区,包括: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江西、四川、重庆、云南、甘肃、西藏、湖南、湖北、北京、天津。根据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数据显示,这14省市占全国60%的市场。

国家集采续约时各地策略不完全相同,企业投标、中标制定策略时非常麻烦,不利于国家集采政策的延续。

此次形成续约的集采联盟后,不但续约有了统一的规范,价格和市场也有了保障。对中标企业来说,面对一个联盟,肯定要比面对七八个联盟要轻松很多。

国采续标规则统一

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

根据北京医保局官网披露的信息,这次14省集采接续联盟在5月20日正式启动报量,5月31日24:00 前完成数据上报提交。

按原先的要求,全国集采由国家联采办完成首次中选,续约工作由各地医保部门跟进。但各省市在续约时政策不同,有的直接延续国标,也有的期满后另外组织联盟地区集采。

这给企业投标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国家集采时,国家医保局明确了各省的采购量,企业才有动力降价应标。但到了续约时候,一些省份不明确采购量,一些省份要求继续降价,企业确定价格就有难度。

健识局注意到,在四川、河南等地,续约中选品种价差超过1.8倍;山西在推进广东集采联盟续约时,国药集团、白云山等80家企业未按时签订合同。分析人士指出:“很多省份在续约时采取多家中选,虽然力求保障临床使用的多样性,但也会滋生医疗机构因利益而选药的问题。”

让国家医保局继续规范集采续约,成为不少企业的呼声。

此番14省级集采接续联盟,就是希望做到标期、规则等多重规则的统一。由上海牵头的国采续标模式已获得国家医保局的认可,续约规则自然会更符合各企业的心理底线,维持政策的连续性、公平性,避免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沟通成本。

健识局梳理发现,本次申报的品种涉及糖尿病、肿瘤等多款临床常用药。包括:阿昔洛韦口服常释剂型、奥洛他定口服常释剂型、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度他雄胺软胶囊、格列吡嗪缓释控释剂型、格隆溴铵注射液等88个品规。

本次联盟接续采购将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省级集采以及未过评的“空白”品种,同时对已有省级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据《北京日报》的消息称,联盟接续采购鼓励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促进价差公允合理。

价格比拼之外

更强调保供能力

自2019年国家药品集采以来,断供事件时有发生。

健识局不完全统计,自国家开展药品集采以来,已有近20家药企发生断供。引发外界大量关注的,包括华北制药2021年断供,山德士、施贵宝等少数几个断供事件。

其实,在各类地方集采中,断供、补标等问题还是很多的。业内普遍认为,这与中选企业的产能、原材料价格上涨、从市场策略上压制竞争对手等诸多因素叠加,导致中选企业不能满足临床所需用量。

集采政策是中国解决仿制药价格迟迟不降、患者和医保利益受损的雷霆手段,运行几年下来收效良好,业界也基本接受“以价换量”的市场逻辑。但在微观层面,个别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者某个品种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供货紧张,的确需要宏观层面做出制度性微调,才能很好地解决。

上海医保局牵头的长三角采购联盟规则中就明确,在不高于国采中选价格的基础上,并对入围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多方面的评定,整体得分最高者可获独家中选的资格。中选企业是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很多省份和长三角联盟一样,不再过度强调价格比拼,而更看重中选企业的综合实力,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临床供应。

这不仅尊重医生的临床用药习惯,又给中选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

分析人士认为,倘若14省级集采续标联盟延用上海做法,全国六成市场无疑对药企拥有巨大吸引力。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日前公开表示,今年重点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的化学药、中成药、干扰素以及神经外科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省际联盟采购,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集采产品的质量监控和供应保障,促进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

撰稿 | 小米

编辑 | 江芸 贾亭

运营 | 王嘉琪

图源 | 视觉中国

本文来源:健识局 作者: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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