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CHS-DRG分组值得期待,这一版本回应了大家反映的绝大多数问题,相信能稳定大家的情绪。”
11月24日,在第二届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DRG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公开表示:当前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是一个试错的过程。
自从2019年10月,国家医保局启动30个城市的DRG支付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试点以来,这项工作就一直在争议中推进。到现在改革已4年有余,激烈的声音时有出现:“医保限费,把医生逼成会计师”、“重症收一个赔一个不如不收”、“新技术能不用就不用”。
国家医保局在今天的会上公布付费方式改革进度:目前有282个统筹地区开展了DRG/DIP支付方式,占所有统筹地区的71%,其中12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全覆盖。
郑杰并不讳言问题,他表示,一些调整马上就要展开,另外,“针对编码、分解住院等,利用DRG先天缺陷不当获利行为,付费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已报国家局,很快将和大家见面。”
高靠
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表示:“按照我们的预期,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基金、参保人员四方都赢,是可以成立的。”
不是为省钱
DRG支付机制为不同病种设定了支付标杆,低于标准额,医院就有收入;超出费用,医院就亏损。
但实际工作中,为了不超支,医院必然会进行成本管控,压缩治疗中的水分,控制支出。这在很多人眼里就成为:国家没钱了,要拿医生、患者开刀。
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回应称:“我们的均值是从统计学上算出来的,不是低于均值就是好的,高于均值就不做。这完全不是我们的本意。”
黄心宇解释:国家并不是抱着省钱的想法来改革的,支付改革的意义不在于眼前,而在于长远。花钱容易,但不能竭泽而渔,要提高基金运行的可预期性,对未来能心中有数。
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认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必须发生改变,粗放式建医院、建分院、扩院区的路子不能持续。事实上,支付方式改革让医保从被动买单走向战略购买,也就是为产出购买、对质量评价。把原来不可见、不可比的变得可见、可比。
“现在是亏一点的使劲在喊,实际上,我们是补偿到位的,整体支付甚至超过项目支付”。黄心宇表示。
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之初,个别地区压力比较大,采取了一些不得当的改革措施。提到网上部分耸人听闻的声音,黄心宇语气坚决:“这些言论不值一驳,但确实很多人会相信。全世界都在做支付方式改革,尤其是医疗服务供给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这个事情不是你发两句帖子、骂两句就能改变的。还是要提高思想站位。”
一年“省下”69亿元
推行支付方式改革为什么能遏制过度诊疗行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为例解释:土地没变,问题在于以前人都浪费了,看起来忙得要死,实际上没出力。现在支付方式改革也是类似,要避免手术室、人、物耗的浪费。
2022年,101个国家试点城市DRG/DIP付费与按项目付费相比,医疗机构获得结余留用69亿元,这可以看作支付方式调整后医疗机构一年省下的钱。
结余的背后,是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效率提升。数据显示:支付方式调整后,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平均降低2.2%,45个城市里有29个出现下降,其中广西从次均超过1万降到不足8千,降幅23.46%;42个病种平均费用降低2.2%,平均住院日下降1.8%。
医疗行为非常复杂,改革只能考虑整体,不可能考虑到每个具体项目。对此,黄心宇强调要建立争议处理的机制。
DRG/DIP中有一项特病单议的机制,医保局强调应该用好这一条。“现在这一机制没用好,很多医院因为担心诊疗方案被一个个盯着看而不敢报,这是多余的。开始问题多,特病单议的比例可以高一些。有些可能不符合指南的,但不一定不对。”
新技术、新耗材不断涌现,如何平衡医疗付费和部分昂贵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使用之间的矛盾?黄心宇提到,“医保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临床,重症学科萎缩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哪些可以改,应认真研判。”
会上还提到中药特色支付的问题,提出要建立适应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机制,尤其在中医优势病种上,“这很难,目前山东、广东、山西现在做得不错”。
撰稿|李傲
编辑 | 江芸 贾亭
运营 | 廿十三
插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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