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6〕3 号, 现发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特此通告。
国卫通〔2026〕3 号
现发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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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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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中心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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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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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17日
本文来源:健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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