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
自2024年3月12日起施行。
自2024年3月12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的公告(2023年第1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已编制完成,现予发布(目录见附件),自2024年3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目录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12日
本文来源:健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