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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揪出医疗乱象,不能只靠博士和网络

“变换手法”超收医疗费,留下显见的坏效应。

林 风 / 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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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换手法”超收医疗费,留下显见的坏效应。

连日来,“三甲医院超收患者21万余元医疗费”,引发社会关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情况的通报》。经查,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疗总费用21.82万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70万元。

举报涉及的15个问题中有10个问题基本属实。堂堂“三甲”医院如此胆大妄为,这般玩弄医保基金的“娴熟”手法,存在了多长时间?

事实上,现实往往复杂且艰涩。一方面,医疗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封闭性。这起事件中的举报人是科研工作者、法学博士,家族中还有会计亲属,细心较真之下才揭开了隐藏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对于更多患者和家属来说,在日常看病诊疗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专业、资源和信息的弱势,没有太多意识和资源去“较真”。另一方面,经过多年改革和反腐,虽然医疗领域的“看病难”“看病贵”有了一定好转,但是改革尚未完成。要看到,在一些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上,大小医疗乱象仍在不断发生,侵蚀着医疗事业形象和医患关系。

芜湖二院查出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最刺人的一点,就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众所周知,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法律法规白纸黑字,专项整治也刚过去不久,该医院一些人却还敢在一个患者身上“割”掉18.7万元医保基金。这置法律底线、从医良知和品德作风于何地?

“变换手法”超收医疗费,留下显见的坏效应。芜湖二院是“三甲”医院。“三甲”在医疗领域代表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患者服务口碑,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然而,这样的“三甲”,却做出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这是“自砸招牌”。无论眼下还是未来,医疗卫生事业都经不起这般伤害,必须严查到底、严肃处置、严格纠偏。

各地要以“芜湖二院事件”为鉴,对于医疗领域暴露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摸排整治处理,绝不能只靠博士和网络举报纠偏,而要靠更完备的制度、更有力的监督、更压实的责任及医德良心的约束,让人民群众的看病诊疗全过程规范明白。

(责编:孟哲、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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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芜湖二院,医疗费,三甲,基金,医保

本文来源:健康界 作者: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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