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来自四地药监部门的检验。
其中,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的他克莫司软膏,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意味着药品纯度不符合标准。通告并未披露其具体生产企业。
这是一种非糖皮质激素类外用抗炎药,用于治疗中至重度特应性皮炎,2022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接近7亿元。
另外3批次药品全部为中药及相关制品,包括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抽取的抗宫炎片,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2批次医疗机构所使用的中药材,其中深圳春源堂诊所的炒僵蚕总灰分不符合规定。青海省那曲惠民医院的炙甘草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除此以外,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撰稿|李傲
编辑|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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