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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剑指“回流药”、骗保等顽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剑指“回流药”、骗保等顽疾

中国经济网4月1日讯(记者 韩璐)国家医保局3月 31日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黄华波表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近五年来,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医保部门通过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共追回医保资金约1200亿元,智能监管挽回基金损失95亿元;初步扭转了医保基金监管“宽松软”被动局面,医保破除“回流药”历史顽疾,归集药品追溯码超1000亿条。为更好贯彻落实,为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法律制度依据,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条例的《实施细则》。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介绍,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对监管中遇到的比较典型的突出的问题进一步予以细化,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实施细则》将重点打击以“车接车送、减免费用、给好处费、赠送米面油”等方式骗保问题。此外,还将重点打击倒卖“回流药”等问题;细化常见的个人骗保有关情形;设置退出定点前的检查机制,防止利用主动解除协议或不续签协议规避监管。

据介绍,《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行为,提升医保治理效能。国家医保局将以《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为契机,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管,提升基金监管质效。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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