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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医保局发布重磅医药文件

▍来源/赛柏蓝 ▍作者/阿妮娅 今日(1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司在京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会。”会上,赛柏蓝获悉,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国家医


来源/赛柏蓝
作者/阿妮娅


今日(1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司在京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会。”会上,赛柏蓝获悉,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


1

第三方平台,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


自疫情发生以来,互联网政策加速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迎来高潮。数据显示,互联网医院从2014年的1家增长到219年的315家,又因为新冠疫情期的催化,仅上半年就有215家互联网医院落地。

而动脉网数据显示,截止至2020年4月底建成互联网医院的三级医院仅有325家,三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率仅有11.61%,互联网医院建设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国家医保局随即挂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实体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申请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的同时,一并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这意味着,第三方平台可以通过绑定线下实体医院获取批准(比如收购医院或与实体医院合作),也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的医保支付实现路径,体现了只要符合规定,国家医保局将一视同仁的基本原则。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以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的结算,但因为互联网+医保支付采用的总额预算纳入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实际上是线上线下共用医保额度——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发端于互联网,合作对象也更有可能是相对弱小的医院,其本身医保额度有限,一旦共用医保,是否会限制线上平台的进一步发展?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研究员傅虹桥告诉赛柏蓝:现在很多大平台在和大医院开展合作,但也确实存在一些第三方平台只能依托于小医院的问题,但不要过度担心医保额度的问题,第三方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是非医保服务——比如一些第三方平台,是不愿意把价格降下来来纳入医保支付的——毕竟医保还是保基本的策略。


他认为:随着政策的深化和落地,以后第三方平台的业务可能会分为两块,一块是保基本的,肯定要接入医保,因此该政策的发布对第三方平台的业务发展是有积极影响的;另一块的传统业务也会继续延续。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医保额度本来就是动态调整的,如果医疗机构今年接入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产生的费用增多,未来医保额度也会相应的增加。

2

明确医保支付价格和范围

一直以来,虽然“互联网+医疗”是大势所趋,但线上看病购药只能自费的问题,不利于患者维持患者的购药积极性。而国家医保局发文,明确互联网+医保支付的范围和价格,给业内打了一剂强心剂。

某种程度上,互联网医疗实现医保在线支付将有助于提升用户慢性病的支付意愿,提升慢性病在线诊疗渗透率,从而打开互联网医院服务的市场规模。

《意见》明确,根据地方医保政策和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确定支付范围。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

其中个人负担的费用,可按规定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而国家医保局强调的是,只有“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才能按规定支付,也就是说复诊和开具处方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此外,赛柏蓝了解到,本次《意见》非常具有前瞻性的部分是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

支持处方流转

如今,处方外流也是业内关注的重点。而文件明确,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应用,便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开展统筹地区间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互认,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此外,为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国家医保局会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人证相符审核、复诊条件审核、电子处方认证、处方流转平台等信息模块建设,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推广和应用。

赛柏蓝在会上了解到,在相关平台上,医生开具处方后,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的处方流转平台,复制一份给医保经办机构,再复制一份给医保定点药店,以便随时核查,避免篡改,假冒——三方同时发生行为,有利于相关部门的管理,提供了宏观数据的数据基础,同时杜绝了商业贿赂的统方行为

需要注意到的是,未来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统计监测体系,做好相关统计监测,按规定报送纳入协议管理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数量、类型、服务量及费用、药品品类及费用等情况,加强基金支出分析。

一定程度上,“互联网+医保”打通了线上看病购药和支付通道,让患者就医有了更方便的选择,也为企业拓展了售药渠道。

本文整理源自赛柏蓝,作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文来源:赛柏蓝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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