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符合这些情形的药品,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 中国药品上市审批再提速。 11月19日,CDE官网发布了关于《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为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快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符合这些情形的药品,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
中国药品上市审批再提速。
11月19日,CDE官网发布了关于《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为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快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并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药品审评工作实践,CDE制定该指导原则。 根据该指导原则的要求,在药物临床试验期间, 符合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 ;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 特定情形的药品,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 首先,附条件批准上市是指用于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已有临床试验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在规定申请人必须 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 。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 基于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数据,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也可附条件批准上市。 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 是指若不尽早进行治疗会在数月或更短时间内导致患者死亡的疾病或疾病的某个阶段,例如晚期恶性肿瘤等。 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 是指由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公共卫生方面的需要提出急需上市的药品。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是指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相关疾病急需的预防用疫苗。 通告明确,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应能提供有效治疗手段, 具体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与现有治疗手段相比,对疾病的预后有明显改善作用; 2.用于对现有治疗手段不耐受或无疗效的患者,可取得明显疗效; 3.可以与现有治疗手段不能联用的其他关键药物或治疗方式有效地联用,并取得明显疗效; 4.疗效与现有治疗手段相当,但可通过避免现有疗法的严重不良反应,或明显降低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显着改善患者的依从性; 5. 可以用于应对新出现或预期会发生的公共卫生需求。 此外,该指导原则明确,适用于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 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能够有效提升患者的用药可及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被视作“新药上市的快速通道”。 2019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条件批准九期一(甘露特钠胶囊,代号:GV-971)作为国家I类新药上市。在全球制药公司前赴后继投入数千亿美元研发无果、治疗阿尔茨海默病领域17年无新药获批的背景下,九期一顶着“附条件上市”的压力横空出世。这款被视为中国科学家原创、中国企业投入、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是自2003年以来全球第一个被批准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新药。 附条件批准上市,可以缩短药物临床试验的研发时间,使其尽早应用于无法继续等待的危重疾病或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患者。对于九期一为何以“有条件批准上市”,相关领域专家指出,阿尔茨海默病发病机制十分复杂,病程时间长,治愈难度大。公开数据显示,全球每3秒钟就有一位痴呆症患者产生,全球目前至少有5000万痴呆患者,预计205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1.52亿,其中60%至70%为阿尔茨海默病患者。鉴于阿尔茨海默病此前的推荐用药与九期一的临床试验结果,九期一的获批更倾向此前政策中“解决新出现或预期会发生的公共卫生需求”的标准——我国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学术所长、九期一主要发明人耿美玉研究员指出,新药研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更多的患者身上得到长期验证,基础研究和临床试验只是冰山一角,国家药监局要求申请人上市后继续进行药理机制方面的研究和长期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完善寡糖的分析方法,按时提交有关试验数据。但无论如何,九期一的上市为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 时间倒转至九期一附条件上市的一年前。2018年12月,另一款引发业界关注的药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由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 作为首个国产PD-1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是我国企业独立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制品创新药品,用于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近年来,黑色素瘤在我国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是发病率增长最快的恶性肿瘤之一,每年新发病例约20000例,死亡率也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严重危及我国人民健康的疾病之一。在治疗方面,一线治疗失败的黑色素瘤患者目前缺乏有效的标准治疗方案。 特瑞普利单抗的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治疗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达17.3%,疾病控制率达57.5%, 1年生存率达69.3%。特瑞普利单抗附条件上市对解决中国肿瘤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具有积极意义。 新的审批方式加速新药上市的脚步,提升患者的用药可及性的同时,也引发了业界的隐忧:未经过Ⅲ期确证性临床研究验证即获批上市的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如何保证? 作为一种先批准后验证的制度,药品附条件上市政策确实增加了监管的要求。 事实上,不论是特瑞普利单抗还是九期一,所有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均需按照药品注册证书中所附的特定条件,开展新的或继续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这些临床试验通常是以确认预期的临床获益为目的的确证性临床试验,为常规上市提供充足证据。 无论是明确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还是优化药品特别审批通道的工作流程、提高药品注册效率,都将有效促进更多的新药、好药加快在国内上市, 加速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本文来源:E药经理人 作者: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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