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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15个药品撤废后的思考?是什么原因?会成为常态吗?解在哪儿?

11 月中旬,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第36批)》指出: 近期有81家企业的215个药品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 、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甘肃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   其中,申请撤废的

11 月中旬,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第36批)》指出: 近期有81家企业的215个药品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 、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甘肃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
 
其中,申请撤废的独家品种以中成药为主。此外,本次申请撤废的还有28个品种30个品规的甘肃省独家中标挂网药品,以及175个其他撤废药品。
 
01与带量采购有关系吗?
 
为什么会撤废?对行业有哪些影响?产品撤废后的权责如何界定与划分?会不会成为常态?这是我们关注这个话题的基础。
 
从通知内容可以看到,申请撤废的独家品种以中成药居多。药企申请产品撤网的一般理由是原料上涨、生产线改造、药品批文被收回等。
 
产品因为低价中标、低价挂网、低量销售、成本高启带来经营效益上的倒挂,所以企业有需要对产品价格进行重整。但在现有体制、环境下,直接调高价格不具备条件,那就只能转移视线、转移市场。
 
那么这些企业、产品申请撤废,到底与带量采购有没有关系?到底是企业自主自由决策,还是受制于不便说明的原因?是一个值得深究和判断的问题。
 
有一种可能性是:申请撤废并获成功,则在某地区撤出院端竞争,为竞品降价减少压力;相应地,也获得物质补偿或院外渠道补偿。
 
受带量采购持续深入推进的影响,上述可能性并非没有逻辑基础。药品控销可能升级到企业之间互让互补,为各自总体利益而减少直接竞争,在一个微妙环境里达到舍与得的博弈平衡。但从多方面看,这显然是不公允、不经济的。
 
此外,药品撤废是不是会影响临床用药?,如果之前销量、用量一直不大,有没有必要专门组织临床替代?如果确定需要立项做临床替代,用什么替、怎么替、替多少。这些也是出现药品撤废后需要去讨论弥补的问题。
 
02如何加强管理? 
除企业因种种原因主动申请撤网外,由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且不愿意接受降价,由于同品种仿制药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满3家,由于不愿意接受全国价格联动,由于长期在招采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等原因,撤网现象可谓普遍。
 
从目前各省发布的规定来看,有些省份在药品申请取消产品挂网资格的同时,还会要求企业递交全国统一不供货承诺函。
 
此外,还会对相应的撤废行为进行评估判断后,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甘肃的文件中就明确表示,“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将取消暂停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按《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企业相应等级的诚信考核: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记不良记录1次,挂网1年至2年申请撤废的,按批次诚信考核;已挂网两年及以上的免于诚信考核。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 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申请撤废的,原则上可免于处理。
 
如此规定的原因是,地方招采机构,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防范未来有更多的新增药快挂快撤。
 
企业可能想:什么时候、什么原因申请撤废某个产品,是我的权利自由。但从稳定临床用药、患者用药权益的角度看,不是这个样子的。撤和废的概念一定要分清楚。
 
此外,对于申请撤废的产品中出现一些大品种,且仅在部分省市申请撤废的情形,这时候有必要让企业说明具体原因。并以此为基础,各个挂网平台之间加强横向信息沟通联动,市场监管部门等也有职责监管产品的生产、流通,同时依法保障企业权利。

 

本文来源:E药经理人 作者:码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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