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携手江西、河南,人工晶体集采即将开启,标期2年
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人工晶状体医用耗材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次参与采购的主体为广东、江西、河南联盟地区的各类医疗机构。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0年12月22日,广东召开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七省(自治区)联盟集团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中选品种扩张
品种范围主要包括扩张球囊和药物球囊。报名产品共100个注册证,企业37家,中选产品涉及中选企业26家共计46个注册证。此次七省报量采购规模:扩张球囊64.2万个;药物球囊1.1万个。其中广东扩张球囊19.2万个,占总量三成;药物球囊3000余个,占总量两成多。
按中选结果看,扩张球囊中选品种广东省历史平均价3413.45元/个,平均降幅92.23%,最高降幅96.34%,最低降幅82.69%,广东省首年约定采购量共16.4万个;药物球囊中选品种广东省历史平均价23748.09元/个,平均降幅44.45%,最高降幅52.84%,最低降幅32.29%,广东省首年约定采购量共3000余个。按中选品种平均价测算,广东预计首年可节约球囊采购费用7.5亿元。
据悉,此次人工晶体集采,是广东再度携手江西、河南两省开展第三次跨区域联盟集团带量采购。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本次人工晶状体集团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二)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协议采购量;中选企业无法供应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替补供应企业。
(三)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品种范围:
本次人工晶状体适用于代替人眼晶状体,用于囊外摘除术的白内障手术后或超声乳化术后植入,矫正或修正人眼视力。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人工晶状体归属16眼科器械07眼科植入物及辅助器械01人工晶状体,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本次采购的人工晶状体产品若属于非预装的,需同时包含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归属16眼科器械07眼科植入物及辅助器械15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通常由推注器、夹头、活塞和套管组成,一般采用塑料制成(无菌提供)或采用不锈钢、钛合金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采用塑料制成的管理类别为第二类,采用不锈钢、钛合金材料制成的管理类别为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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