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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人行贿32岁药剂科主任,阿斯利康项目组卷入其中

文| 大卫   编 | 锦瑟  AZ利用与国控合作的飞鹰项目行贿 近日,一则起诉材料引起了业内震动。 1月8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份起诉书。山西省沁源县某医院工作人员梁某某,非法收受39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14730元。 而在此之前的2020年12月17日,中共长治市纪

文| 大卫   编 | 锦瑟 

AZ利用与国控合作的飞鹰项目行贿




近日,一则起诉材料引起了业内震动。


1月8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份起诉书。山西省沁源县某医院工作人员梁某某,非法收受39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14730元。


 

而在此之前的2020年12月17日,中共长治市纪委监委网站曾发布消息称,沁源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梁晓,因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开除公职,提起诉讼。


起诉材料中的梁某某与纪委通报中的梁晓信息基本一致。


根据长治市纪委监委网站披露的消息,梁晓1988年出生,被起诉的时候,还不到32岁。从纪委公布的梁晓履历来看,当上县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之后,梁晓就开始了受贿。


 

药剂科在医院内部负责药品供应、制剂配置等药学服务,把控着医院进药的门户,自然也是各路行贿者重点“进攻”的目标。


令人惊讶的是,在3年不到的药剂科领导生涯中,梁晓竟然来者不拒,收受了39名代表不同企业的人员的贿赂。这些行贿者中最多的行贿总额达到58600元,行贿最少的才500元。所有这些钱,梁晓照单全收。


起诉书称:梁晓“不仅为多家药企的销售代表提供帮助,也同时涉及药品配送、结算货款等事项”。作为药剂科主任,她把个人所拥有的职务便利发挥到了极致。


这些行贿者中,山西某公司“阿斯利康项目组医药代表周某”尤其扎眼。


 

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

收受回扣形式多样

 

起诉书隐去了企业的名称,但是从文字表述中可以发现,梁晓受贿案涉及的各类企业多达36家,涉及医药代表、销售经理、商务代表,甚至是配送员,总计39人。


这其中,至少有10名以上的行贿者明确来自于制药企业,有的行贿者是医药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还有3起,干脆是医药流通企业的配送员行贿。


梁晓作为沁源县人民医院的药剂科主任,科室使用的药品种类多,涉及企业也多,因此能够拿到各种不同来源的贿赂。


梁晓收受贿金的方式十分大胆。以往在医生受贿案件中,涉案医务人员都会选择比较隐蔽的方式,如私下现金交易等,让外界无法察觉。


然而,梁晓却毫不避讳。除了现金和银行卡转账之外,支付宝转账成了她主要的受贿方式。健识局根据起诉材料初步统计,通过支付宝收钱的金额比例大概占到20%。


 

购物卡也是梁晓受贿的常见方式之一。2018年中秋节期间,梁晓接受某山西有限公司长治配送站销售经理张某某现金、购物卡共计20500元。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梁晓多次接受某有限公司商务代表黄中现金、支付宝、购物卡共计20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医药代表对梁晓行贿之外,还有药品配送人员也参与到行贿过程当中,而且行贿金额都远远超过了大部分医药代表。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某医药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配送员薄某某多次向梁晓行贿,累计达到48000元。远高于该案中一般医药代表行贿的几百、几千。


健识局在部分医药企业的招聘信息当中发现,医药配送员也负责医院的商业维护,进院等相关工作,还需要具备销售经验。


根据医药代表备案制的规定,医药代表不得承担销售任务,一些医药企业开始“合规”,取消了医药代表的销售指标。但是《备案制》并没有覆盖医药配送环节药品配送人员不是医药代表,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实际上替代“医药代表”,来实施行贿行为。


医药商业配送渠道,成为值得关注的新“灰色地带”。


阿斯利康项目组行贿

开发县域市场也靠“带金”?

 

梁晓案件的起诉材料里,几乎所有涉事医药企业名称都被部分隐去。只有“阿斯利康项目组医药代表”这几个字,是格外突出的。


根据起诉书,2019年5月到6月,某山西有限公司阿斯利康项目组代表周某某,向梁晓行贿现金2000元。


健识局检索了发现,2019年7月25日,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文中提到:国药控股山西晋中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会议上做了《县乡一体化工作经验分享》,市场部负责人也针对“阿斯利康项目”与各分子公司进行了沟通。


“阿斯利康项目”是国药控股的一个产品推广项目。从上述的报道可以看出,至少从2019年开始,国药控股就开始运作阿斯利康项目。


在国控福建公司的招聘信息中,所谓“阿斯利康项目”被进一步曝光,这一项目代号为“飞鹰项目”,招聘的专员主要需要负责“拜访医护人员”,完成季度、月度销售计划指标。“飞鹰项目”涉及到阿斯利康的所有产品。


从各地汇总的资料可以看出,“飞鹰项目”是阿斯利康在中国开展的药品推广项目。在各省,阿斯利康会选择有实力的经销商和配送商成为合作伙伴,纳入“飞鹰项目”。


健识局发现,在山东、甘肃和安徽,阿斯利康分别与瑞康医药、甘肃重药、安徽海王签订了“飞鹰项目”的合作协议,这三家都是所在省份医药流通的龙头企业。


阿斯利康在山西的合作伙伴国控陕西公司也十分了得。国控山西公司的官网显示,医院纯销是国药控股的核心业务之一,国控在山西九个主要城市设立了子公司,实现了山西119个县市的全覆盖配送,包含各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梁晓起诉书中的沁源县人民医院就属于二级甲等县医院,是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的覆盖范围。


阿斯利康中国总经理赖明隆在2020年8月22日举办的“2020鹰雄论坛”上发言称,阿斯利康2020年上半年中国做出了26.59亿美元、增长14%的骄人战绩,“保持了行业No.1的增长态势,这和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合作伙伴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


县域市场是阿斯利康重点关注的领域。为了保持业务的高速增长,早在2013年阿斯利康就实施了产品下沉计划,2015年正式组建了代号为“及县”的市场团队。团队从最初的148人、覆盖7省220县,到2020年的4500人、覆盖21个省1349县。


根据米内网数据,2012年到2019年,中国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从321亿元上升至1399亿元,增幅明显快于城市公立医院。阿斯利康的“县级市场生态圈”理念,显然踩中了中国医药市场风格变化的时点。


阿斯利康是怎么快速在县域市场实现“骄人战绩”的?


从梁晓受贿的案例可见,阿斯利康通过国内的医药流通企业铺货,将销售风险转嫁给销售方,从而实现在带金推广过程中的“合规”。


 

2020年8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委托服务企业、以及代理企业为自己的药品实施的商业贿赂,承担连带责任”。


医药企业想要置身事外,不会那么容易。


· END ·

 

图源:视觉中国

本文来源:健识局 作者: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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