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带量采购来了!15个品种纳入,是否有“霸王条款”?
云端导读--崇明-新华医联体覆盖70万人口,第一批试点15个品种,先试点,未来会逐步扩大品种范围;--该采购项目创造了两个首个:国内首个医联体、首个医联体带量采购;--采用排除法确定15个品种纳入采购,按一品两规来选择品规;--采购周期为24个月,独家销售的12个月;--采用第三方评价、历史采购量占比、医院覆盖率三个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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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新华医联体覆盖70万人口,第一批试点15个品种,先试点,未来会逐步扩大品种范围;
--该采购项目创造了两个首个:国内首个医联体、首个医联体带量采购;
--采用排除法确定15个品种纳入采购,按一品两规来选择品规;
--采购周期为24个月,独家销售的12个月;
--采用第三方评价、历史采购量占比、医院覆盖率三个指标按60%、25%、15%的权重综合评分确定入围、中选;
--问题所在:因采购品种与上级带量采购产生重叠提前终止采购,厂家承诺不追责?契约精神何在?这一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碎片化的集采趋势令人担忧
今日(3月17日)上海药事所官网挂出《“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2021年第一批)》,并公布采购方案、目录及企业报名需知三个附件。
1、与上级开展带量采购品种产生重叠的,须按上级部门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中选药品因上级医保政策调整,移出医保目录或限制临床适用范围;
3、中选药品因临床用药管理限制停止使用。
问题是,如果出现上述第1种情况,也就是采购品种产生重叠时怎么办?如果企业承诺不追究医疗机构责任,那么试问这是谁的责任?这样“约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既然该采购的基本原则是“集中议价采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那么一旦采购项目启动,组织者、参与各方(医院、药企、采购平台等)均要按这一采购原则来执行,才体现采购的公正、公平、守信,否则将与真正的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背道而驰。
碎片化的集采趋势令人担忧
此外,医联体带量采购的开启,也意味着地方集采走向更加碎片化的道路。可以预见未来各地各种形式的抱团集采将此起彼伏。
崇明-新华医联体覆盖70万人口,18家医疗机构,属于区县级别的小型采购。翻开中国的行政区划,区县一级的行政区大概有2856个,地级以上城市338个,虽然不至于每个区县都按这样集采一遍,但碎片化的集采趋势令人担忧。
本文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作者:点苍鹤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