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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检查25家药店,全有问题

上个月,一地检查25家药店,全都有问题,21家要限期整改。 一地检查25家药店,全都存在问题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市场通报了2021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通报信息显示,该局在上个月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梳理发现,总

上个月,一地检查25家药店,全都有问题,21家要限期整改。


一地检查25家药店,全都存在问题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市场通报了2021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通报信息显示,该局在上个月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梳理发现,总计检查了13家药店和12家经营器械的药店。其中,检查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13家,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11家,合格企业两家。虽然有两家企业合格,但是这13家企业都存在问题。具体如图:



同样的,检查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店12家,其中,不合格0家,限期整改10家,合格两家。虽然有两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格,但是也存在问题。具体如图:



总体来看,25家被检查的药店,全部都存在问题,主要涉及拆零药品销售未登记;未凭处方销售;计算机系统操作不熟练;部分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部分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放入阴凉区域;温湿度记录未登记;阴凉区域温度超标未采取调控措施;执业药师未在岗以及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部分医疗器械未放入医疗器械专柜;部分药品与非医疗器械混放等。


今年下半年,药店重点检查医疗器械


本月开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此,5月3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对于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公告明确,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6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订前的《条例》,但依据新《条例》认为不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条例》。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6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条例》。


早在今年3月26日,国家药监局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要按照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


《通知》排查治理重点谈到了9个方面,涉及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和企业等。


按照《通知》安排,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企业)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自查表、整改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应当于6月30日前提交属地药品监管部门。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和品种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真自查、早整改、抓管理、保质量”。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制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管责任清单,各项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要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情况,全面梳理监管短板和不足,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和自查整改台账,限期落实整改,实现清单管理、逐一销号。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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