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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店损失50万,因违规售处方药

50万,一家普通药店一年营业额。然而,在防疫期间,违规销售处方药,能让一家这样的药店直接损失一年营业额..... 知名连锁门店,被罚50万 11月11日,据太原日报消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市场局对知名药店开出50万元的罚单,这是该局针对药店违反常态化疫情防

50万,一家普通药店一年营业额。然而,在防疫期间,违规销售处方药,能让一家这样的药店直接损失一年营业额.....


知名连锁门店,被罚50万


11月11日,据太原日报消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市场局对知名药店开出50万元的罚单,这是该局针对药店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从重从快处罚的又一重拳。


(信息来源:截取至太原日报)


对此,该区市场局负责人还表示,凡不能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迀就,坚决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场疫情防控战,牢牢守住山西阵地。


要知道,50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在县域城市,50万可新开一家药店,50万也可能是一家普通单体药店1年的营业额......换个思路来看,违规处方药,足以让一家普通药店被罚到倾“店”荡产。


顶格处罚,最高200万


此前,山东滨州市曝光了一起典型案例,该市一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曝光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显示,2020年12月2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环节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邹平市方正医药公司滨州六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行为。


(图片信息来源:滨州市场监管微信公号)


经查,该药店曾于2020年7月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行政处罚1000元。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一年内两次出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药品经营企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以上要求及规定,滨州市市场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在防疫期间,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往往会从严从重处罚。类比到山西案例可以看出,从重处理,处罚可达到50万到200万之间。


药店防疫不力,从严从重处罚


当然,因为防疫不力被重罚的药店还不只这一家。上月底,北京两家药店因向确诊病例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在此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


对此,这两家药店因未按规定卖药给确诊病例,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公安机关分别对两家药店的负责人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


该事件曝光后,各地将北京药店案例作为了典型。其中,山东省临沂市就明确,全市零售药店吸取上述北京2家药店“防疫不力导致药店关门”的深刻教训,全面自查自纠,绝不放松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内药店若导致疫情扩散的,将被移交至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山东莱阳市、济宁市,甘肃陇南市、西和县,海南海口等数地纷纷表态,对未按要求从严从紧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从重处罚,致使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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