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v信:mayamima
  1. 当前位置: >
  2. 医药行 >
  3. 医行号 >
  4. 药品 >
  5. 正文

安宫牛黄丸40元/颗,药店老板售假被判刑

安宫牛黄丸进价40元/颗,如果你是药店老板,你敢进货吗? 药店老板销售假药被判刑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判决书,山西晋中市一药店负责人马某因销售假药安宫牛黄丸,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判决书信息显示,2019年2月,被告人马某向陈某出

安宫牛黄丸进价40元/颗,如果你是药店老板,你敢进货吗?


药店老板销售假药被判刑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判决书,山西晋中市一药店负责人马某因销售假药安宫牛黄丸,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判决书信息显示,2019年2月,被告人马某向陈某出售20颗安宫牛黄丸,销售成本价为800元,平均每颗安宫牛黄丸40元,马某从中获利9200元。


2020年8月28日,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陈某购买的安宫牛黄丸为假药;接下来,当地公安部门对马某的药店进行搜查,共查出推光漆盒、红色绸缎盒、彩色硬纸盒三种包装的安宫牛黄丸共102丸,后经监管部门认定,这些安宫牛黄丸均为假药。


立案后,被告人马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200元,并在法院审理期间积极缴纳罚金20000元。


法院认为,马某明知假药而销售,构成销售假药罪,但其积极退出违法所得、预缴罚金,且犯罪以后自动投案,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给予被告人马某以下处罚:


1.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已缴纳)。

2.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3.没收在案扣押的假安宫牛黄丸、推光漆盒、绸缎盒、硬纸盒等物品

4.没收违法所得9200元,上缴国库。

5.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元。


安宫牛黄丸、阿胶常被“做假”


需要一提的是,安宫牛黄丸、阿胶等知名中成药一直是制假售假的“重灾区”。


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信息显示,2021年8月,吉林省吉安市公开了审理了一起“销售伪造安宫牛黄丸”案件,18名被告人共销售伪造安宫牛黄丸7000多盒,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元,波及全国多个省份。


法院依法分别对16名被告人进行判刑和罚款,其中最高有期徒刑4年,最高处罚金60万元。


2021年3月,吉林公安查获一起制售假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扣押假冒伪劣药品4000多盒(主要为安宫牛黄丸),涉及金额200多万。


2021年7月,内蒙古红山警方侦破一起药店销售假药案,假药产品主要为阿胶;2019年12月31日,裁判文书网发文称,4人因生产、销售假药阿胶、龟甲胶、鹿角胶1200余盒,被判有期徒刑8月至23月,罚款80多万元。


春节临近,多地公布药店违法案例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地方为震慑药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群众用药风险,公布了不少“药店销售假劣药”案例。


根据云南法制报报道,云南牟定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药店销售假伟哥”案件进行宣判。据悉,2021年7月28日,原告在某药店购买“伟哥”等药品(由他人送货上门,药店对药品送货人、生产企业并不知情),价值2600元。原告以“销售假药”为由将药店告上法庭,申请赔偿损失。


药店认为,销售给原告的产品批准文号属于食品,不是药品,并且没有造成伤害;另外原告属于知假买假,所以不应该赔偿。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断,该药品虽然批准文号为“卫食准(监、进)字××号”,但其说明书均明显标明了主要成分、适用人群、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符合法律对药品的定义,所以药店向原告出售的产品是药品。


另外,药店明知是假药仍然销售,故依法应当赔偿损失2600元;同时,原告主张药店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即2.6万元)也合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监管人员检查发现,区内某药店在销售柜台上摆放销售过期药品硫酸沙丁胺醇片、呋喃唑酮片。药店销售记录显示,过期药硫酸沙丁胺醇片已销售5瓶,收入40元,呋喃唑酮片已销售100片,收入6.5元。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即为劣药,销售劣药的,罚款10万起步。最后,监管人员对药店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全部查封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46 .5元。

3.处以罚款10万元。


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市内一药房因销售劣药、过期医疗器械,被责令没收相关物品,并处罚款12万元。


2022年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犯罪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国家要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力度,针对销售假劣药的,必须严格整治。


1月24日,国家药监局在会议上表示,2022年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加大对药品研发、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药监局还强调,要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始终保持对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1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紧盯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日常用量大的药品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等犯罪。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共侦破制售假劣药、非法经营药品等犯罪案件1.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名,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