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恒瑞医药发布公告称与韩国东亚公司达成协议,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肿瘤药品SHR-1701(PD-L1/TGF-β RII 抗体)项目有偿许可给东亚公司。 SHR-1701 为恒瑞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死亡配体 1 (PD-L1)/转化生长因子-β II 型受体(TGF-β
11月10日,恒瑞医药发布公告称与韩国东亚公司达成协议,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肿瘤药品SHR-1701(PD-L1/TGF-β RII 抗体)项目有偿许可给东亚公司。
SHR-1701 为恒瑞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死亡配体 1 (PD-L1)/转化生长因子-β II 型受体(TGF-β RII)抗体。目前已启动多项临床研究,拟开发的适应症包括胰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目前,该产品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 10869万元。目前默克公司的同类产品M7824 在国内外处于临床试验阶段,适应症以晚期恶性肿瘤为主。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亦无相关销售数据。
协议规定,恒瑞将SHR-1701项目有偿许可给东亚公司,东亚公司将获得其在韩国的独家临床开发、生产和市场销售的权利。东亚公司被许可在韩国开发 SHR-1701 用于治疗所有人类疾病的权利。
协议签订 30 天内,东亚公司将向恒瑞支付 229 万美元的首付款。当 SHR-1701 在韩国第一个 II 期临床试验成功时,东亚公司将向恒瑞支付 169 万美元里程碑款;当 SHR-1701 在韩国胰腺癌适应症 III 期临床试验成功和以胰腺癌适应症获批上市时,东亚公司将向恒瑞分别支付 169 万美元里程碑款;SHR-1701 在韩国拓展一个新的适应症,其 III 期临床 试验成功和获批上市时,东亚公司将向恒瑞支付不同额度的里程碑款。东 亚公司将向恒瑞支付不超过 846 万美元的研发及上市里程碑款、生产技术转移款。东亚公司将承担自协议生效起 SHR-1701 在韩国境内的临床开发费用(包括恒瑞的国际多中心研究)。从 SHR-1701 在韩国启动商业销售开始,东亚公司将根据实际年净销售额向恒瑞支付累计不超过 1.285 亿美元的里程碑款。从 SHR-1701 在韩国启动商业销售开始,东亚公司将按照约定比例从其年净销售额中向恒瑞支付销售提成,提成比例为 10%。销售提成期为(1) 从东亚公司首次商业销售许可产品起满 20 年,或(2)许可区域内失去有效专利保护,二者之中较晚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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