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店协助他人虚假购药,骗取医保基金3.6万元,但付出的代价是18万罚款。 药店骗保,被罚18万 近日,江西省医保局曝光7起“骗保”典型案例,其中南昌某药店因诈骗“医保基金”被处罚款18万元。 根据调查,南昌市某连锁药店分店存在协助他人虚假购药等违规行
一药店协助他人虚假购药,骗取医保基金3.6万元,但付出的代价是18万罚款。
药店骗保,被罚18万
近日,江西省医保局曝光7起“骗保”典型案例,其中南昌某药店因诈骗“医保基金”被处罚款18万元。

根据调查,南昌市某连锁药店分店存在协助他人虚假购药等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36225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依照上述规定,医保部门向药店追回医保基金36225元,给予其5倍行政处罚181125元,并且还约谈药店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
对于案件举报人,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3622.5元奖励金(10%涉案金额)。
值得一提的是,药店除诱导、协助他人虚假购药外,下列骗取医保基金方式也会被实施上述处罚: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药店骗保”案例,近期多省曝光
梳理发现,近期多个省医保局公布了“骗保”案例,其中涉及不少药店。
浙江
杭州百芝医药有限公司富阳红景天大药房:2019年至2020年7月期间,通过串通姚某某等8人、吴某某等5人,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杭州市富阳区医保部门作出处理如下:1.追回基金支出29596.08元,加处违约金59192.16元;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该骗保案已涉及整个企业下属所有医保门店,且金额特别巨大(约210余万元),现公安机关已对法人代表杨某某等2人进行逮捕,并且终止相关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宁波市奉化区泽润堂大药房: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物品串换为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各类医疗器械及医保非处方药进行结算,涉嫌骗取医保基金7943元。
处罚:1.全区通报批评;2.追回骗取医保基金7943元,并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计15886元。3.解除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诸暨市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旗下大生元药店自2020年4月16日起,违规将店内的部分经营场地出租给诸暨市元圆食品商店使用。
处罚:1.扣除2021年度年度考核分12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扣除2021年1月-3月医保结算预留款0.2万元。
金华市益德医药有限公司:2021年3月,将自费物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80元。
处罚:1.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追回(拒付)违规金额780元,并加扣违约金2340元,共计3120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江苏
镇江市九里街药店:2017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在明知药品系使用他人医保卡至医院骗配取得情况下,仍低价收购、放置在该药店内销售牟利。
处罚:1.2019年5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2020年9月,法院判处该药店罚金6万元;判处实际经营人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湖南
湘西州吉首市福佳堂大药房: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违规销售药品(复方感冒灵颗粒、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复方金银花颗粒),医保系统匹配报销金额与实际差额共计27514元。
处罚:1.责令整改。2.责令退回27514元,并处1.5倍罚款41271元。
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怀仁大药房吉首百年店违规销售药品(复方感冒灵颗粒、维生素AD、泮托拉唑),医保系统匹配报销金额与实际差额共计37610.11元。
处罚:1.责令整改。2.责令退回37610.11元,并处1.5倍罚款56415.165元。
四川
泸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码头一直营店未取得门诊特殊疾病刷卡服务资格,其违约收取11名参保群众社会保障卡,套刷医保基金10804元。
处罚:暂停该门店全市医保联网结算6个月,拒付违规结算医保基金,处3倍违约金32412元;解除协助套刷门店医保服务协议。
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胜利中西药店于2020年至2021年5月期间,先后为张X芳等5名参保人员刷卡返现并从中收取20%的手续费,共计套取医保基金2856元,该药店从中收取手续费476元。
处罚:责令5名参保人员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胜利药店退回违法所得,处3倍罚款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万达门店存在在经营场所摆放食用油、面粉等生活用品的违规行为。
处罚:解除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万达店医保服务协议。
强化打击“骗保”,加强曝光力度
10月8日,国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表示,公安部于今年4月9日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对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国家医保局表示,要加强基金监管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完善举报投诉和曝光制度。2021年1至8月份,全国曝光典型案例14397起,各级医保部门向欺诈骗保线索举报人兑现奖励金69.66万元。
国家医保局还谈到,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有力结合,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针对性与全面性,提升基金监管效能。
据了解,2018年到2020年,国家医保局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1万家次,查处86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348.75亿元。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